为进一步充实我旗社会治理力量,提升社区为民服务水平,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胜任新任务、能担新使命的高素质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30名。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13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2.截止2023年9月1日(不含)前具有准格尔旗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9月1日(不含)前,应届大学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含)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日(不含)至2005年9月1日(含)期间出生。
5.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6.在准格尔旗服务且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依法不能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ge.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笔试前3天开始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7日下午5:30(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8日下午5:30。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高清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
5.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旗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作相应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录用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届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若资格复审后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剔除后,缺额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2.体检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旗委组织部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等额递补。
三、分配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分配。社区工作者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旗委组织部结合街道(苏木乡镇)社区常住人口数、社区工作者配备数量以及社区工作实际情况等,统筹分配招录人员。
(二)聘用。新聘用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3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社区工作满3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的,可签订续聘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和解除。人员按照准旗社区工作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薪酬待遇。此次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准旗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四)取消聘用情形。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聘用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和监督
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应聘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笔试成绩公告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本公告由中共准格尔旗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4217573
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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