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关招聘政策规定,现将大柴旦行委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6.录用后服从分配。
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大柴旦行委公安局三楼政工监督室
3.网上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发至邮箱(2653786247@qq.com),报名表已附公告最后。
4.相关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照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两个部分,其中 公共基础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后期通知为准。
3.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三)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聘用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大柴旦行委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柴旦行委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年龄要求。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二)递补。在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依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学历。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岗位专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五)聘用待遇。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由大柴旦行委公安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辅警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授警衔、不具备执法资格。警务辅助人员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结束考试合格后,正常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正常享有冬季取暖费和值班费。
本次招录政策由大柴旦行委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考联系人电话: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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