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4名,原文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合同制书记员4名。
二、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人民法院工作,能够适应法院工作强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为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9月7日之后,至2002年9月7日之前出生的);
5.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曾被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8.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能报考;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信息首次将在惠民人力资源网(http://huiminhr.cn/)等官方渠道发布,后续招聘工作各有关事项均在惠民人力资源网等官方渠道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7日12:30至2023年9月13日17:30
2.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hm.huiminhr.cn/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聘人员要经常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3.报名需提交电子材料
(1)报名登记表(pdf格式上传,工作经历日期填写截止到2023年9月);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
(4)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以要求的格式,pdf文件格式或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三)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和准考证打印等信息通过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闭卷考试和技能测试,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法律基础知识等;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听打。闭卷考试和技能测试分别占笔试成绩的40%和60%,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按照比例1:3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3.面试
(1)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应试者的基本素质素养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人际交往等能力。
(4)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4.综合成绩的确定及公布
(1)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招聘法学类专业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如不满足以上条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3)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招聘法院合同制书记员出现空缺时,对于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按相应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入围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惠民人力资源网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如果出现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额,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十一)薪酬待遇
合同制书记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学历补贴。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为378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绩效工资30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补贴100元/月,4-10月享有高温补贴300元/月。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年度考核评定档次。
四、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考试工作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0898-88693332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书记员招聘工作小组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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