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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引才
2023黑龙江省科学院“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74人公告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3-09-15

2023黑龙江省科学院“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74人公告

按照“‘振兴龙江,邀你同行’——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活动安排,为了更好地落实人才政策,吸引集聚2024年高校优秀毕业生到黑龙江创新创业,助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人才支撑,我院结合本次“黑龙江人才周”活动要求,开展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工作。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4年毕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见附件1)。

2. 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二、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7.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8.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其他待遇情况详见各招聘单位具体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 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5日9:00至10月27日16:00。

2. 报名方式

报名考生请登录用人单位网站(见附件2)查看具体报名方式以及注意事项。

(二)审核与考试

1. 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我院各用人单位将按照《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中发布的招聘计划表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方式,会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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