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5人,原文如下: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13家区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共涉及我区9家主管部门下属13家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情况详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经国家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毕业院校在公告发布当年全球排名前100位(根据QS、THE、USNEWS、ARWU国际公认的世界大学排名体系)。
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者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9月12日);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9月14日—9月21日)
1.网上报名:2023年9月14日09:00至9月21日17:00。
2.资格初审:2023年9月14日09:00至9月21日17:00。
3.网上缴费:2023年9月14日09:00至9月22日17:00。
4.面谈准考证打印:2023年10月7日至10月9日。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考核、原件校验、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index.do)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3年成都市武侯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费每人每次8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谈《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毕业院校,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于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持续关注,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核对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原件核对校验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通知。
(2)原件核对校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本科以来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认定证明(若专业名称不一致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相关荣誉证书、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⑤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县 (市) 区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注明同意报考,如考取,同意办理辞职(聘)手续),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3)核对校验原件要求:核对校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面谈成绩相同,同时进入原件核对校验),递补不超过2次。考生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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