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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引才
河北邯郸馆陶县委网信办、馆陶县国动办辅助性岗位招聘8名公告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华图教育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3-10-02

河北邯郸馆陶县委网信办、馆陶县国动办辅助性岗位招聘8名公告

馆陶县委网信办、馆陶县国动办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网信办、县国动办建设,更好地为馆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现为县委网信办、县国动办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共8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县委网信办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

县国动办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

1.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2.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4.专业要求:

县委网信办: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仅限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专业)。

县国动办:

建筑类、土木类、力学类、兵器类、计算机类。

5.其他要求:报考县国动办的考生要求性别为男性,且能够胜任野外工作。

(三)招聘形式:

采用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招录后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一)发布公告(9月26日-10月6日)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10月7日-10月9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初审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6)填写《馆陶县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手印;

(7)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8)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9)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考生查询页;

(10)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以上材料1.2.3.4需现场审核原件,并留下复印件。5.6.7.8.9.10需留下原件,并现场填写《个人承诺书》。

2.资格审查(10月10日)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3.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三)笔试(10月11日)

笔试考试当天在考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10月13日)

面试考试当天在考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场设在主城区。面试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分数保留1位小数。面试时间6-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确定拟录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录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一历”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审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公示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九)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用人员待遇

采用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用人单位与拟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事业人员标准执行,并随事业人员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照企业标准缴纳“四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为3年,每年由用人单位对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馆陶县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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