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柳州融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原文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融安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本次招聘对象适合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2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之后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交通违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单位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本局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
10.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2021年10月以来从柳州市公安机关离职或者应聘公安机关辅警不服从分配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以现场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0日,工作日报名时间段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融安县长安镇立新街123号融安县公安局1号楼210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5)持有驾驶证者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
四、考试
融安县公安局将通过融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融安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3.笔试范围: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计算机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包含《党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办公软件Office的操作等相关知识。
4.笔试形式:采取纸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体能测试
根据岗位要求,笔试合格的考生,视个人身体状况,进入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待定。
2.体能测试项目分别为:
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三)面试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的,视为合格。
根据融安县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按照考生所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体能测试合格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划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县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原则上按照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至其他应聘人数比例不足的职位,考生可在符合其他职位要求条件下,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如各职位比例人数已满额,则不再对超出职位比例人数的考生进行调剂,不予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且服从调配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融安县公安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局属各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通过融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融安警方”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在试用期间及新入职当年度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月工资待遇为2276元(含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自然年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每年30元,按月发放。
(三)工龄指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起的工作时间,工龄工资由融安县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批准后,并与次月开始发放。
(四)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五)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七、相关事项
(一)融安县公安局将通过融安县政府门户网站、“融安警方”微信公众号及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提供的通讯号码正确,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政审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四)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应聘。
(五)凡被融安县公安局正式录用但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融安县公安局各类岗位资格。
(七)本次招聘辅警岗位统一由融安县公安局调配,凡被正式录用的应聘人员应服从调剂安排,不服调剂安排的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融安县公安局各类岗位资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融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2-8137668
监督电话:0772-813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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