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为鱼峰分局,共计划招聘辅警39 人。职位信息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人数出现变化,以招聘环节中的后续公告为准。
附件1: 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本次招聘对象年龄为20周岁以上(2003年10月20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0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军籍,或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单位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近两年以来从柳州市公安机关离职的;
12.本市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以现场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报名时段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柳州市鱼峰区蝴蝶山西路3号(鱼峰分局一楼装备室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2-3891756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
1.提交一份《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自行打印填写)。
附件2: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6.持有驾驶证者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招聘所需的其它材料。
(三)资格初审
1.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3.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
四、考试
我分局将通过“柳州鱼峰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纸质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见附件3)。
附件3:知识考试范围
用人单位将于知识考试当天,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考生考试前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参加考试,同时,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
知识考试时间暂定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10月下旬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柳州鱼峰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知识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4)。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5)。
体能测试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其中有一个项目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月下旬公布。
附件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三)面试
根据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知识考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按照考生所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按体能测试合格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划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由分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原则上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调剂至分局其他职位,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1月上旬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考生体检由我分局组织进行。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见附件6)。
附件6: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我分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1月中旬公布。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分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鱼峰分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柳州鱼峰警方”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暂定于11月下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工作暂定于11月底进行。
六、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为4181.61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绩效奖金等部分)。在试用期间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的,无绩效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规定确定工资。
七、相关事项
(一)我分局将通过“柳州鱼峰警方”微信公众号及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提供的通讯号码正确,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四)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应聘。
(五)凡被我分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我分局岗位资格。
(六)考生报考我分局岗位期间,不得同时报考柳州市公安局其他用人单位的岗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772-3891756
监督电话:0772-3892123、3892021(政治部),3892030(督察支队)
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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