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5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研究方向)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研究方向),且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国内外相应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三)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四)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六)曾受过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七)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查询《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以下网站: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https://gsjypxc.gcvtc.edu.cn:80/rszp/online_apply/login_is.xhtml)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8:00起至11月15日24:00止。
三、资格初审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因填报信息有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50元,报名费缴纳时间:2023年11月20日8:00起—11月23日24:00止,报名费一经收取,概不退还,过期未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方式:手机微信关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众号单独招生线上缴费 。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11月27日8:00起—11月30日24:00止,由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费的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如不缴费,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晏家坪校区
笔试要求: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答卷时长为150分钟,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
笔试成绩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以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人数参加资格复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12月14日-15日8:30-16:30
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晏家坪校区一号楼2楼1号会议室
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本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张蓝底一寸免冠照片,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试人员,取消资格。
七、面试及心理测评
(一)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晏家坪校区
面试要求: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3:1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全部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分为职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两部分内容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二)心理测评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
未通过心理测评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职业能力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次序。考试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九、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未通过体检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全面考察,同时对考生档案进行审核。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十二、公示
拟聘人员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信息、所学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论、考察结论等,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迁转各类档案。
十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招聘工作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监督电话:0931-2394169。
(六)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2391082、2393127,《岗位列表》详见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七)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如有变化,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甘肃建院岗位列表20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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