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地方政府引才
2024年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招聘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华图教育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3-11-02

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2024 年公开招聘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1950年3月 1 日成立,为中国气象局所 属事业单位。负责制作和发布全国以及全球所需范围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负责向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提供权威气象信息,为国内外提供气象监 测预报预警服务。同时,在世界气象组织框架下,承担世界气象中心、亚洲 沙尘暴预报区域专业气象中心、北京海洋气象服务区域专业气象中心等职责。
70 多年来,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坚持以提高预报准确率为核心,以气象防灾减灾为己任, 建成了针对台风、暴雨、强对流、寒潮、高温、沙尘暴、大雾等各类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中短期预报业务体系,以及面向决策、面向行业、面向公众的气象服务体系, 服务领域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交通、能源、水利、海洋、环保、生态等各大门类,为服务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与战略提供气象保障。
2017年5月12 日,中国气象局被正式认定为世界气象中心(WMC),标志着我国气象预报业务能力总体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2018年 1月 16 日,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被中国气象局正式授予“世界气象中心(北京)”牌匾,牵头为全球各国开展实时气象预报、预测业务,提供高质量、无缝隙的指导产品,并开展国际气象预报技术培训与交流,促进我国早日从气象大国跨入世界气象强国之列。2023年7月27 日,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加挂“中国气象局气象导航中心”牌子,承担远洋气象导航服务及相关系统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职责。
国家气象中心现有在职职工274人,其中中共党员209人,占比76.3%,无党派和民主党派6人。国家气象中心现有博士86人,硕士156人,硕士以上人员占比88.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96人,占比71.5%,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9人(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家1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37人。
国家气象中心入选中国气象局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29人,其中气象领军人才4人、首席气象专家15人、青年气象英才10人。国家气象中心入选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3个,入选中国气象局青年创新团队4个。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
根据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需要, 国家气象中心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各岗位需求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数为准,具体岗位及相
关要求详见下表:
二、基本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毕业生应聘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愿意为祖国气象事业服务;
3. 勤奋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
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意识;
5.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6.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注册、登录后投递电
子简历。
2.简历接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0 日。
3.简历填报注意事项:
(1)简历中生源地指毕业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北京高校毕业生,因上学户口迁至学校集体户的, 生源地不应填写北京,而应为迁户前户口所在地。
(2)简历中填报的专业需与毕业证书保持一致,否则将影响办理北京户口。
4.毕业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联系方式
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46 号国家气象中心党委办公室(人事处)(邮编:100081)
2. 联系电话: 010-68409711王老师、010-68407905顾老师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中国气象局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及中央气象台官网等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毕业生统一在气象人才招聘网上投递简历,气象中心根据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初步筛选。
(三)考试:气象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专业毕业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初步计划安排在2023年11月-2024年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对意向人选进行考察,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根据用人指标数,综合遴选拟录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免责声明:

① “就业桥”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② 稿件来源为“就业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归就业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 就业桥”,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