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许昌日报社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快速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许昌日报社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主任编辑或主任记者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
3、年龄为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至2023年11月21日17时。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发送本人报名材料至xcrbkhzp2023@163.com邮箱,文件名标注为“本人姓名+许昌日报社2023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PDF格式扫描件,本人填写的《许昌日报社2023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电子版一份。
(四)其他事项
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考者可在许昌组工网、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许昌网等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因发送报名材料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若因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本次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资格确认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许昌网公布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许昌日报社2023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需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经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组工网、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30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许昌网(http://www.21xc.com/)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4396889、4396892
监督电话:0374-296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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