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河池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南丹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丹县公安局本次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南丹县公安局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8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的,学历放宽至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南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证件照,白蓝、红底均可);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主信息、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均可);
6.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7.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现场报名地址及电话:
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街33号公安局办公楼4楼政工室,报名咨询电话:0778-7232562;
(三)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资格审查由南丹县公安局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应聘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聘用程序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应聘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45分钟,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复习范围见附件3)。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为合格,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其他环节,笔试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1)参加面试人员为笔试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202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确定(见附件4)。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4)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笔试、面试合格人员。
(5)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均合格的人员,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形式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参加体检人员为面试、笔试、体能测试均合格人员。
(2)体检时间:202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3)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的要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行、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等。
(四)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南丹县公安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可按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招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六)候录库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人员范围为完成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不合格、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聘用后辞职的,以及南丹县公安局2023年内其他岗位有辅警辞职、被辞退且所需岗位人员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同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候录库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0日。
五、工资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为3700元(含五险一金),并根据南丹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六、相关事项
(一)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均计划在11月份进行。具体准确时间、地点、入围人员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聘单位报备。
查看附件:
1.南丹县公安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2.南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南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试复习题库
4.南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5.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南丹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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