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陇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陇南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及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2019〕172号)、《关于修订〈陇南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及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组〔2022〕33号)及《中共陇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陇编委发〔202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陇南市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和人员空缺现状,决定为卫健系统相关事业单位引进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方式
此次全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共设置142个岗位,计划引进200人,其中: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26人(编制备案制),陇南市卫生学校1人、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4人、陇南市妇幼保健院6人、武都区38人、成县14人、文县21人、徽县23人、两当县3人、宕昌县15人、西和县12人、礼县22人、康县15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及年龄以附件1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和受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委托培养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6.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辞职未满一年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陇南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留学人员还要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2023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汇总表及附件1备注栏中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网上报名人员要建立一个以“报名人员姓名+岗位代码”名的文件夹,如王XX(E001)。文件夹中包含报名人员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其中附件2、附件3须提供Excel电子版。
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及聘用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5.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同级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考核。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在同级卫健、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束由用人单位在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面试成绩公示。
4.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各组织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同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方案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制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同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体检结束后,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档案审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报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或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3年12月13日前未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咨询电话:
陇南市卫健委:0939-8870201
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0939-8263015
陇南市卫生学校:0939-8526206
陇南市精神病康复医院:0939-8592266
陇南市妇幼保健院:0939-5918009
武都区:0939-8212262
成县:0939-3218671
文县:0939-5522218
徽县:0939-7599968
两当县:0939-7121553
宕昌县:0939-6122998
西和县:0939-6621355
礼县:0939-4428193
康县:0939-5121287
附件1: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招聘岗位简表.xls
附件2: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附件3:陇南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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