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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引才
2023年广西玉林市博白县中学等58所学校招聘教师889人公告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就业桥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3-11-16

为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从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889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教师889名,其中高中教师337名,初中教师438名,小学教师114名(详见附件1—6)。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3日至2005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并且该学历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岗位的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尚未取得相应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应聘,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9.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已与我县各学校签约的人员(含公费师范生)。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广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三楼

 

招聘岗位:城区示范性高中(附件1)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30-12:0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

 

招聘岗位:城区普通高中、职校(附件2)

 

2.南宁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招聘岗位:城区初中、乡镇高中(详见公告附件3、4)

 

3.玉林师范学院专场招聘会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1楼)

 

招聘岗位:城区小学(详见公告附件5)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1楼)

 

招聘岗位:乡镇初中(详见公告附件6)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博白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7)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本人一寸标准免冠彩照;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

 

(4)教师资格证书;

 

(5)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编办、教育和招聘单位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达1∶3而确需开考的,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100分。

 

(2)笔试人选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德育工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群)。

 

(5)其他要求:参加考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 

 

(6)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及招聘群公布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报考岗位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4)面试范围:相应学科学段。

 

(5)注意事项:试讲采用传统模式,不得使用课件等现代化辅助教具。除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考生可自备哨子、球类、简便乐器、画板等教具外,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教材、教案(或教学设计)等物品进入考场。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签约人选。

 

(6)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及招聘群公布成绩。

 

(四)确定签约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据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约人选,与招聘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笔试成绩相同的,再以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签约人选,如再不能区分,另增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天或者第二天组织签约人员签约,签约当天,如有入围考生放弃签约资格,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聘前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聘用的招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5-8222648。

 

咨询电话:

 

0775—8227091  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8332970  博白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博白县示范性高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2.博白县城区普通高中、职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3.博白县城区初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4.博白县乡镇高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5.博白县城区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6.博白县乡镇初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7.博白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8.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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