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行政文员1名,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浦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做好行政内勤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史类专业优先聘用;
3.具有较强的沟通理解能力,良好的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文秘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本人及直属家属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与浦城法院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
三、相关待遇
基本工资参照浦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聘用后,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步骤
按照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2日(工作日时间内);
2.报名地点:浦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笔试、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五)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 0599-282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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