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南宁马山县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马山县体育运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马山县体育运动学校为马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竞技体育代表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成全县范围的体育苗子选才、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设置招聘岗位2个,计划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马山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1月28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11月29日至2005年11月28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1月28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曾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且目前仍在约定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无约定,按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计);
8.马山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等;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及马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nms.gov.cn/)。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招聘信息发布地址:马山县人民政府网。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马山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考生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马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后压缩,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发至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r6826088@163.com)。邮件及压缩包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成功后请致电(0771-6826088)告知。
(二)资格审查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结果于2023年12月5日前反馈,资格审查通过后,于笔试、面试开始前进行原件核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对于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考生。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2月6日8:30至12月8日10:00。
需参加笔试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到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满分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考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3.考试方式: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12月20日前,报考人员可向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六)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由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需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及所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验证。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验证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需要递补面试人选的,经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递补,应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主要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有照顾加分的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面试人选名单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在马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实施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由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九)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十)公示和聘用
从面试、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马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主管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主管部门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主管部门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严格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咨询电话:0771-6826088
监督电话:0771-680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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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马山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马山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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