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为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扶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由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缴纳相关保险,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岗位:城厢派出所辅警20名(男性),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巡逻防控和看护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开展街面巡逻防控、应急处突和看护管理等有关工作。具体岗位由扶绥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统一调配。
四、招聘条件
除具备《扶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组织纪律性强,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5.年龄18周岁-35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起算年龄起止日期,特殊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
6.男性,身高1.63米以上,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视觉、听觉、味觉障碍,无纹身。
7.大专及以上学历;
8.不限户籍,须在新宁镇内居住且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9.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扶绥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
3.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②退伍证和驾驶证(未取得则不需要)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的相关文件证明及资料等。(有则提供没有无需提供)。
③以上全部材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6个月以内小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每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4.报名现场测量身高体重,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
本次招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最终成绩为体能测试合格+面试成绩=最后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扶绥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品德、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管理及待遇
1.工资待遇3583.33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及个人缴纳部分),扣除后工资额已实际到手为准,执行特殊任务另有任务补贴。
县公安局与辅警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同时终止。
2.辅警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参照《扶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和政审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实施方案由扶绥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71-7530356(扶绥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
扶绥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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