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云南玉溪澄江市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澄江市2024年计划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其中:中共澄江市委党校2人、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20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中共澄江市委党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招聘岗位要求、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澄江市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公费师范生可以放宽至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专业可放宽至相近专业)的2024年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为: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招聘岗位要求、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澄江市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最迟取得证书时间截止资格复审当日。
(五)考试考核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办理聘用。
(六)聘用后履行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或参加各类调动考试,服务期内聘用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者须履行违约责任。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八)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所需材料:《澄江市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课程成绩表、《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党员证明材料(报考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提供)、本科以来取得的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网络报名的考生,以上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存放在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邮箱cjjyrs@126.com(请在“主题”中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将上述材料纸质复印件一份交澄江市教育体育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行政中心裙楼东208室)。所有报名考生须关注“澄江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后续招聘相关事宜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电话通知。
(二)中共澄江市委党校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12月29日。
2.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考生采用邮箱投递资料的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请报名考生将报考有关材料(与原件一致的扫描件或照片等)统一打包压缩并注明以下字样,考生姓名+报考岗位+2024年中共澄江市委党校提前招聘,发送至指定邮箱(cjswdx6915954@126.com)。同时,欢迎报名考生到中共澄江市委党校现场了解党校有关情况(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翔路北 27 号)。
4.报名所需材料:(1)《澄江市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需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加盖学校公章;(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4)研究生期间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5)《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6)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报名材料,材料全面、真实、清晰、有效。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人员对报考者信息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通过者视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需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1.参加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报名考生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报名提供的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并根据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兴趣特长、受表彰等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分和人员筛选,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生;若综合评分第三名出现并列,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递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电话在专业技能测试前通知本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直接签订就业协议,如上述六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考生可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参加中共澄江市委党校报名考生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面谈成绩设定最低考核分数为70分)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如果面谈人数比例未达到1:5,参加面谈考生的成绩高于70分(含70分)的,全部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若有博士研究生报名参加的招聘岗位,博士生免面谈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四)面谈(参加中共澄江市委党校报名考生)
1.面谈要求:面谈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谈成绩设定最低考核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轮专业技能测试。
2.面谈时间:2024年1月6日上午8:00至面谈结束。
3.面谈地点:中共澄江市委党校培训楼。
(五)专业技能测试
1.参加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报名考生
(1)专业技能测试要求: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讲课和说课)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技能测试设定最低考核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上午8:00至测试结束。
(3)专业技能测试地点:澄江市凤山小学(小西校区)(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澄波花园西侧小西城村337号),若有变动以最终通知为准。
2.参加中共澄江市委党校报名考生
(1)专业技能测试要求:中共澄江市委党校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展示的方式,模拟课堂教学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20分钟(测试前考生备课40分钟)。讲课内容范围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讲课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专业技能测试设定最低考核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1月7日上午11:00至测试结束。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中共澄江市委党校培训楼。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公示,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参加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专业技能测试考生按讲课成绩排序,讲课成绩仍然并列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参加中共澄江市委党校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七)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条款。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公费师范生为六年),逾期不签订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按违约处理,按照就业协议约定的违约事项规定支付违约金。如有放弃的,按该招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截止时间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就业协议无效,不进入体检环节,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违约;按招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体检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人员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无效,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违约;以上情形均不递补。
(十)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了解考察聘用人员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同时考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就业协议无效,自愿放弃考察者视为违约;以上情形均不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愿放弃公示者视为违约,不递补。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视为违约。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必须诚信报考,所提交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涉及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考生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
中共澄江市委党校0877-6915954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0877-6917366
监督电话:
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691723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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