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107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教师执业资格。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岗位表所要求的奖学金条件,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公告中所指“世界高校前200位的国(境)外高校”的认定,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招聘岗位均要求普通话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英语学科的,报名时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合格以上证书,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两江新区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频道“公示公告”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特别提醒: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时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停机或者设置短信拦截等原因,导致未能获知考试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承诺诚信报考。
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2日9:00至1月6日18:00。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资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就业推荐表、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获奖证书等印证材料,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公告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对应工作人员联系电话)。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1月7日18:00前修改并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4年1月8日15: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50元(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须在2024年1月10日9:00—1月13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8:1的,直接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包括中小学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综合知识。采用闭卷笔答形式,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两江新区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频道“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在两江新区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频道“公示公告”栏公示公布和短信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重庆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简历与业绩简介、岗位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设置相对应的印证材料。以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各类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材料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重庆两江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考核总时间不低于15分钟。
2.面试组织实施。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一般应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两江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3.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学科和岗位统筹考虑进行分组。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两江新区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频道 “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并依次选择录取学校,即同一招聘岗位不分学校拉通竞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等级次数(等级高者优先,等级相同则相应等级次数多者优先,依次类推)依次确定签约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考核当天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因考试考核时间等原因签订协议时间有变动的以现场通知为准),凡违反就业协议者均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拟签订协议人选若经确认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前述规则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对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前述规则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通过两江新区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政务”频道 “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区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公告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岗位联系人。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63022480(两江新区教育局) 67308469(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 重庆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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