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县公安局委托,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派遣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派往城口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职位、人数、户籍等条件详见附件《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派往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文职辅警:年龄18至35周岁,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年龄18至35周岁,已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1月4日,如年龄18至35周岁,是指1988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4日出生;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或心理疾病等。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熟悉基本电脑操作;
(五)人事档案(或者学籍材料)齐全,能在试用期内将档案转移至指定档案存放地点;
(六)无违法犯罪和违纪等记录,银行征信记录良好;
(七)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 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 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8. 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12. 受过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3.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 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辅警岗位离职不足2年的;
15.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6. 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7. 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18. 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19.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 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辅警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
2.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的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7.聘用人员在入职后须在适用期内及时形成或调取个人人事档案,未能完成的,视为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无法转正,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星期四)9:00至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7:00;
2.网上报名流程:登录“城口新闻网”网站,http://www.ckxw.net,进入“考试招录”专栏,在本公告栏目内,点击“报名链接”,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9:00至17:30。
2.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邮局2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户口本(非城口户籍人员需同时提供暂住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信用信息、个人银行征信报告、退伍证(仅限退役军人)、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认证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鲜章)。
应聘人员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联合奖惩”栏“公众查询入口”查询本人信用信息。同时,应到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有逾期情形的须到银行打印明细)。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资格审查结论现场通知,所有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类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题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参加笔试者需携带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通过后统一通知,笔试成绩在“城口新闻网”网站“考试招录”专栏上统一公布。
(四)体能测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3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参加体能测试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等执行。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4.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试结果在“城口新闻网”网站“考试招录”专栏上统一公布;
5. 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面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5.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城口新闻网”网站“考试招录”专栏上统一进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九项情形的人员优先录用,其它并列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在“城口新闻网”网站“考试招录”专栏上统一进行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岳父母(公公、婆婆)、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城口新闻网” 网站“考试招录”专栏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县公安局研究决定。
(九)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人页+增减页+户别页)复印件3份、一寸登记照(蓝底或红底)4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份、上家单位离职证明或街道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1份、邮政银行工资卡(一类卡)复印件1份到通达劳务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调取个人档案,并被派遣到城口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实习期(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录用条件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两年,其中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岗位绩效、津补贴构成。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月收入为2500元-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年终考核奖1080元-1200元(按县公安局辅警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实习期满正式评定层级后,发放层级工资。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附则
本公告由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3-59225697。
附件: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派往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xls
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日
原文标题:重庆市通达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派往城口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ckxw.net/kszl/news/2024-1/1508_1406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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