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现根据《山西省蒲剧艺术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发布以下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主管部门指导、监管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自主公开招聘共14个岗位15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25周岁及以下为1998年1月8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月8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参加自主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7个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山西省蒲剧艺术院网站向社会发布自主公开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8: 00-12: 00,下午15:00-18: 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点:山西省蒲剧艺术院组织人事部(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248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报考岗位要求为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以专科、本科、研
究生学历报考的,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及要求:
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本次考试免收相关费用。
3、所有报考人员须提前填写“山西省蒲剧艺术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从网上公告附件下载),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4、因岗位特殊需要,不设置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先面试,后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测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形式,由山西省蒲剧艺术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为100分。
面试考官组由7名外地市有资质的专家组成。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予当天公布,面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计划招考人数与通过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笔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由山西省蒲剧艺术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命题和阅卷。笔试时间另行公告,采取纸笔答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总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均为50分,一堂考完,时长180分钟。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笔试资格,缺额按面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取消笔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如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笔试结束后,剩余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蒲剧艺术院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择日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一次。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应聘人员,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自主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山西省蒲剧艺术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山西省蒲剧艺术院组织人事部:2022522
监督电话:山西省蒲剧艺术院纪检室:139343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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