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文山州交通运输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2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紧缺岗位招聘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共2名。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220.164.79.74/)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要求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时间安排
2024年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聘用工作。
1.报名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2.资格复审、面试时间:2024年4月30日前;
3.体检、考察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
具体事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本次紧缺岗位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本通告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202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一寸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65213796@qq.com),并主动电话联系告知招聘单位(0876-3016275),未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地点: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203室(文山市开化中路169号)。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
初审合格后,合格人员根据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的通知,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后续的考核招聘工作。
资格复审地址: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203室(文山市开化中路169号)。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但取消后续招聘资格,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四)招聘方式
2024年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着重了解应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情况并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由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文山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经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考察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通过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文山州人社网(http://220.164.79.74/)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可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递补
拟聘人选放弃聘用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紧缺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参加紧缺岗位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0876—3016286
监督电话: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0876—3016286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文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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