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023年毕业尚未就业的研究生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考核招聘研究生22名。具体岗位待面试环节结束后另行确定。
二、招聘条件
1.崇信县生源或崇信县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4年1月18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尚未就业的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3年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本人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政纪(校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1月24日至1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崇信县人社局(崇信县西街124号)一楼108室报名。
2.报名材料。国(境)内取得学历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缺少报名资料和证件不全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其他5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崇信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当招聘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取消其进入考察环节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完成后,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进入考察阶段人选所学专业等情况确定具体招聘岗位。
(三)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及面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及档案,并通过教育部相关网站进行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对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还应审查其境外经历。考察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资格。空缺计划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四)体检
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县人社局按照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等信息,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备案及聘用
公示期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政策待遇
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待遇按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五)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933610232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组 09336124623
附件: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原标题:崇信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xin.gov.cn/xwzx/tzgg/art/2024/art_8bae22e9a59a469281fcf93d0627c7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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