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3名
根据工作需要,芮城县人民法院委托山西春欣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纹身;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
5、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掌握所应聘岗位的专业技能、业务流程;
(二)岗位及报名要求
1、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8年至2006年之间出生;
2、性别:男2名、女1名
3、学历:大专以上
4、专业:不限
5、身高:172cm(女:160cm)以上
6、任职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警察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7、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
10、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初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招聘期间,凡在任何环节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完整提供报名资料(详情见附件);
3、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附件);
(2)公司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微信“服务通知”或短信形式告知;
4、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1、初试:
(1)初试形式:理论测试+体能测试
(2)初试内容:
理论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等;
体能测试:10*4折返跑、1000米(女:800米)、纵跳摸高;
(3)成绩核算:理论测试40%+体能测试60%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参加初试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额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满分100分。考察内容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和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等。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面试)=初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招聘人数未达1:3比例不能形成竞争的,须经由考务组及用工单位评估通过后,确定是否进入后续环节或减少招聘计划。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4、考试相关安排:
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择日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核是否存在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款所述的不得报考之情形。存在上述情形者均认定为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面试,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及待遇
(一) 聘用事项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安排上岗,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录用后服务期限最少3年,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辞职。
试用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1、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
2、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3、对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学历、体检等条件弄虚作假的;
4、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出现其他违纪违法情况的。
(二)薪酬待遇
1、薪资待遇:按照用工单位薪酬标准执行。
2、社会保险: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3、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免费提供工作服。
五、用工形式
被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按照《劳动合同》履行。
六、工作地点
芮城县人民法院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补充公告为准。
2、报考人员务必关注并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3、被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及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4、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放弃录用资格、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未正式录用的,可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须经考务组及用工单位评估后确定递补事宜)。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我公司会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咨询电话:芮城法院:13134695771;
劳务公司:18035921111。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 / 14:30-18:00。
附件
1、应聘人员报名表(需自行下载,不接受手写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无犯罪证明1份;
5、个人征信1份;
6、一寸红底电子证件照;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1份。
以上资料需上传至公司邮箱:381663068@qq.com。
附件下载:芮城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标题:芮城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xcxxrlzy.com/nd.jsp?i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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