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地方政府引才
202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00名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华图教育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4-01-29

202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00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华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辅警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10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5日至2006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辅警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专业资质。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应聘勤务辅警的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同等条件下高学历、法律类、计算机类、公安类、汉语言文秘类、广播影视类专业可优先招聘。

(七)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四)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五)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六)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七)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八)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享有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招聘人员月工资298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五、回避规定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cprec.cn/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9:00-2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1月26日9:00-2月8日21:0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点击报名网址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查询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4)考生报考信息初审成功后,通过网上提示步骤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 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6)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审核的考生,于2024年2月18日—2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并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月18日9:00-2月19日9:00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要求:A4大小,彩色或黑白均可)。

2、笔试时间:2024年2月20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100分设置,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请广大考生知悉。

5、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6、成绩查询:2024年2月21日12:00以后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7、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进入体能测试阶段的考生按照提示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通知书》打印。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于2月22日9:00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

2、体能测试具体时间2月23日。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3、体能测试项目: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4、体能测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体能测试通知书》,参加体能测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

5、体能测试不计入招聘总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两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合格的进入证件审核。

(四)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地点为体能测试地点。

2、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证明

(5)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考生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审核地点。

4、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29日9:00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

面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成绩查询:面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3、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同时发布《体检通知》。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再次并列的,按照学历高低和所学专业依次确定进入体检。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

2、体检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

4、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天。

(十)聘用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3.在办理录用手续期间,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岗前培训

由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组织岗前培训。

七、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公安分局:0311-85188025

人社局: 0311-86952116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024年1月25日

原文标题: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cprec.cn/article/132

免责声明:

① “就业桥”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② 稿件来源为“就业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归就业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 就业桥”,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