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丽江市公安局委托,宁蒗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丽江市公安局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根据丽江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限男性;
3.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能适应军事化管理;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时间);
6.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扉页、户主页、本人页);
(3)征信报告(本人、银行端查询版);
(4)毕业证原件是复印件;
(5)填写《丽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
上 午:8:30-12:00下 午:14:00-17:30
3. 报名地点:宁蒗县公安局新办公大楼二楼政工办
4. 联系电话:0888-5534515
(二)资格审查
由宁蒗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检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留置看护支队统一向丽江市局辅警办报名后通知本人参加体检。
(四)政审
宁蒗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家庭成员(指本人的配偶、父母、成年未婚兄弟姐妹)的现实表现等情况。通过对社区等居住地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四、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1.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辅警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可按工作需要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年合同基本工资经费按照人均5万元(含工资+“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服装装备费)全额保障。
3.津贴:根据执行天数按照80元/人/天标准发放执勤津贴。
4.单位包吃住,每月休息5天。
5.市公安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体检。
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03月12日
原文标题:关于招录丽江市公安局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j6K_U0AZXdqfJUNqKXt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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