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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引才
2024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7名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华图教育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4-03-21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表

序号招聘单位岗位代码招聘岗位类别招聘人数招聘对象学历要求学位要求研究生专业名称及代码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其他要求
1清城区人民检察院A01检察辅助人员专项工作聘员5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法学(A0301)、公安学(A0306)、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2)、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中国现当代文学(A050106)法学类(B0301)、公安学类(B0306)、汉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B050102)、应用语言学(B050106)、秘书学(B050107)1.广东省户籍;
2.年龄18-30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
(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2清城区人民检察院A02文员专项工作聘员2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不限不限1.广东省户籍;
2.具有检察工作经历;
3.年龄18-30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
(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本科(非在职)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笔试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没有精神病史;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年龄等;

6.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四、岗位管理及聘用待遇

聘用岗位均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专项工作聘员管理和待遇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享受相应工资福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4月10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外提交的材料均不受理。

2.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如实填写《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表内附上本人电子版证件照,同时发送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需手写签名后再进行扫描,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详见附件);

②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电子文件不大于30kb、与报名表一致,用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③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

④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扫描电子版;

⑤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电子版。

以上材料须放进同一个文件夹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573015110@qq.com,文件压缩包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如“A01检察辅助人员张三”。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的全过程,报名材料审核时间为:报名之日起至4月12日止。招聘单位安排专人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以邮件形式告知报考人员审核结果,资料不全的报考人员按邮件要求在次日17:00前补齐材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4.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箱发放笔试准考证电子版本,考生自行打印,考试时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入场。

考生在2024年4月17日起可自行打印准考证,收到准考证的考生请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考试,例如:张三确认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时间:待定,初定为4月中下旬(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清城区,具体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4)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方可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放弃笔试。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应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开展相关考察工作。

六、递补

1.当报考人员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情形,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在本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总成绩一年内有效,若招聘单位一年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在本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详情请留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qingyuanqc.jcy.gov.cn/)。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或因违反规定被取消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享受相应工资福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政治部0763-3303146

附件1: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doc

附件2:个人基本情况表.xls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0日

原文标题:2024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845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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