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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引才
成都市新津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2-08-29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27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

此次共公开招聘2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1997年)》。

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

6.现已是新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2年8月27日09:00至9月7日17:00

2.网上缴费:2022年8月27日09:00至9月9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2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4.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9月24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jin.gov.cn)公告,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新津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详见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9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医学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9月24日,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调整,将会提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3.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须形成竞争,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按3:1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特殊岗位或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2年9月13日前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所需材料: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2年9月16日前(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瑞通路146号205室,咨询电话:028-82529726),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通过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应聘资格审查表》;

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⑤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原件校验时须本人持原件校验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原件校验,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按3∶1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2:1确定,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分数线(不低于其他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方式组织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为专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5.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

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未按时间报到的人员,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在我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流(调)动。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八、咨询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2517285(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

028-82529726(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

028-82530360(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28-82518759(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监督、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九、特别提示

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招过程中调整、通知、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及报到等情形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内的一个岗位,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成都市新津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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