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是2002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类高职学院,是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同时接受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的业务指导。属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院现设有戏曲系、曲艺系、舞蹈系、音乐系、学前艺术教育系、文化旅游系、舞美技术系和思想政治教学部。开展高等专科学历及中专学历教育、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情况及计划
共招聘10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外,报考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7.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如《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等);
8.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月3日及以后出生;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8.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导致无法按时报到的人员;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方案于2022年12月22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whly.tj.gov.cn)、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arttj.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面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7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9日17:00。
改报时间:2023年1月11日9:00至1月11日16:00。
通过报名材料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须上传本人未经修图照片。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缴费成功后,不能再次更改报名岗位或退费,请慎重报名。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应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笔试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及防疫要求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不以任何名义,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如有资格复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报名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命制,并由其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以报名网站通知和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百分制)、面试(百分制)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将在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http://whly.tj.gov.cn)、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arttj.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以上体检、考察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时报到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我校将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九、其他事宜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有关调整信息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各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022-58911908
咨询时间:9:00-11:30 14:00-16:30(工作日)
监督电话: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022-8360269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技术咨询电话接听时间:
8:30-11:30 13: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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