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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引才
2023年宁夏银川市事业单位自主引进人才145名公告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2-12-30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兴市”战略,助推银川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城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引才工作实际,现就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面向全国引进事业编制人才145名,其中,教育、卫健系统引进事业编制人才65名、其他单位引进事业编制人才80名,具体引进单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其他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3)。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10.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1.现役军人;

12.与引进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引进方式

对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引进,对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引进。

五、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银川市将通过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银川党建网(http://dj.yinchuan.gov.cn/)、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inchuan.gov.cn/)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引才公告。并将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inchuan.gov.cn/)设定为本次引才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星期一)9:00至1月16日(星期一)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1月16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其中,报考银川市社区警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代码G2023058)的时间为2023年1月9日(星期一)9:00至1月13日(星期五)18:00,1月13日18:00该岗位报名通道关闭,报名后应聘者需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含已完成网上报名但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能测评者),可在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体能测评时间拟定为1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及相关要求等请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

2.报名程序:应聘者登录指定网站(http://yc2022.zhaopin.com)进入“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平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及相关资料。

应聘者要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者可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登录指定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3.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名所需资料

(1)应聘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的书面承诺材料(模板见附件4);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红蓝背景的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大小300KB以内)。

5.部分报考岗位解释。银川市卫生监督所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两个岗位,每个岗位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要求一致,其中女性报名G2023049岗、男性报名G2023050岗;银川市委党校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两个岗位,每个岗位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要求一致,其中女性报名G2023053岗、男性报名G2023054岗;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中心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两个岗位,两个岗位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要求一致,其中女性报名G2023055岗、男性报名G2023056岗;银川市绿化一处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两个岗位,每个岗位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要求一致,其中男性报名G2023078岗、女性报名G2023079岗;银川市绿化二处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两个岗位,每个岗位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要求一致,其中男性报名G2023080岗、女性报名G2023081岗;银川市新闻传媒中心招聘的高素质媒体采编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三个岗位,每个岗位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要求一致,其中男性报名G2023088岗、女性报名G2023089岗、G2023090岗不限性别;西夏区兴泾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两个岗位,每个岗位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要求一致,其中男性报名G2023098岗、女性报名G2023099岗;西夏区怀远路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两个岗位,每个岗位所需资格和条件以及要求一致,其中男性报名G2023100岗、女性报名G2023101岗;银川市社区警务管理中心招聘的事业编制警务人员G2023058岗位,因该岗位从事社会治安防控、交通安全等基层警务工作,需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强度大因此限男性报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内容。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行体检和考察。

3.面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属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市直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县(市)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请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研究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对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5:1的岗位,将通过增加线上笔试等方式以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指定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人选。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体检与考察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的形式通知拟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1.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含资格复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工作重点核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及岗位资格复审表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提供证件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提供的,取消拟引进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将聘用人员材料送市人社部门备案,办理各项手续。

2.新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在规定时限内正式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不予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社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相关政策

(一)激励政策

引进的人才可申请享受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及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多项政策支持。

(二)使用专项事业编制引进的人才

1.进入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用人单位通过自然减员空出编制后,引进人才自动占用空编,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收回。

2.进入企业:引进人才使用专项事业编制进入企业服务期限为3年,期满后由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所在县(市)区、园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经本人申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选择留在企业工作或统筹安排到事业单位,服务期满3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留在企业工作的,放弃事业身份,解除事业单位人事关系,收回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返回事业单位工作的,保留事业身份,由市委人才工作局会同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统筹安排进入银川市相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带编入企”服务期间保留事业身份,相关待遇由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自行约定,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按照事业单位在岗同类人员缴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所需经费纳入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银川市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凡涉及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二)本次引才工作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指定网站进行详述,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认真阅读。

(三)本次引才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1-5555326、5555508

监督举报电话:0951-5555161

银川市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

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3: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其他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4:承诺书(模板)(仅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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