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贺兰县残联改革方案精神,贺兰县残联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0名。
一、选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0名。其中贺兰县残联机关3名(乡村振兴和民生保障岗1人、康复托养及体育训练中心管理岗2人),基层残联7名(各乡镇、街道各1名,其中含2-3名残疾人)。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残疾人事业,善于做残疾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20-35周岁,在基层残联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残疾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面试加10分;
5.在基层残联工作两年及以上,面试加5分;
6.持有贺兰县户籍的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的肢体三级、四级残疾人优先;
7.贺兰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士官优先;
8.服从组织统一调配到各乡镇场、街道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不符合选聘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按照公布的选聘条件和要求,填写《贺兰县残疾人联合会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信息表》两份,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贺兰县残联。(贺兰县财政局附属楼二楼)。
联系电话:0951-8088659
(二)资格审查。
根据人员聘用资格审查要求,对选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全过程,对任一环节发现的参加选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面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相关事宜另行确定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2天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七、聘用管理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实施培训、聘用和派遣,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
八、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后与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年工资总额42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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