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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引才
2023年成都市锦江区“蓉漂人才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锦江区人民政府网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3-02-13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2021〕26号)相关规定和成都市《2022“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需要,成都市锦江区2023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7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都市锦江区简介

锦江区地处成都市主城区东南部,1991年建区,因“濯锦之江”而得名,幅员面积62平方公里,辖11个街道76个社区,户籍人口63.18万,常住人口90.29万,服务人口116万,是全国商贸繁华区、全国文化先进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区委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锦江生态优美,府河、南河、沙河等13条河渠流经境内,绿化覆盖率47.2%,拥有白鹭湾、三圣花乡等国家级旅游品牌,形成了“一半田园一半城”的生态格局。

锦江现代时尚,春熙路商圈驰名中外,IFS、太古里全国闻名,国际品牌、各类首店入驻率全市最高,社消零总额连续19年全市第一;外国驻蓉领事机构、世界“500强”、外资金融机构全市最多,是成都对外开放最前沿、外商投资首选地。

锦江人文多彩,拥有大慈寺、水井坊等30余处历史遗存,诞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李白、杜甫等文人墨客留下了灿烂诗篇,培养造就了李劼人等一批名人名家,是彰显天府文化的重要窗口。

锦江生活安逸,拥有盐道街小学、七中育才等知名中小学,聚集华西附二院、锦欣生殖等高水平医疗服务机构,高品质呈现了成都十二月市、夜游锦江等生活场景和消费场景,是成都宜业宜居生活城区典范。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2023年成都市锦江区“蓉漂人才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如是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应聘人员如是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的要求,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本人的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 学习成绩优良,毕业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之间;

4.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月13日);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2023年8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国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工作待遇及发展空间

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后将具有事业编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个人所学专业及工作需要,综合评判,统筹分配到区级部门或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实行多岗位、多职责锻炼培养,享受锦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登录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及四川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官网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和现场报名并行的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招聘公告中在线填写本次报名信息采集表(必填):

凡符合《岗位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1.网上报名:所有应聘人员可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四川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官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jjrsj5457@163.com, 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本人就读大学”命名。接收邮件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月28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拟于2023年2月下旬在部分高校设置招聘专场进行报名,同时现场收取《报名表》及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投递简历应聘人员不再在网上重复报名)。具体安排将根据高校大型招聘活动安排和工作实际确定。

3、个人证明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1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④相关荣誉证书、能证明自己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谈环节。

1. 资格初审方式:

(1)网络投递:将于收到应聘人员《报名表》后的1-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应聘人员邮箱。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邮箱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尽快回复“姓名+确认(不)参加笔试”。

(2)现场报名:由锦江区人社局在报名当天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发放《面谈通知书》。

2. 面谈结束后,进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审核校验。原件校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荣誉证书、能证明自己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取得科研成果、获得奖励(含奖学金)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以上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3.资格审查要求

逾期未参加原件审核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原件审核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六、考试实施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面试前通过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面谈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先面谈后面试的程序进行。面谈和面试主要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

1.面谈:满分为100分,经报名、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直接进入面谈。并根据面谈成绩按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当招聘岗位和应聘人数不足1:10的,取消面谈环节,直接进入面试。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地点安排在成都,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谈通知书》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 面试: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地点安排在成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公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谈成绩排序,如面谈成绩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由区人社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九、公示

对考试合格人员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本次考试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招聘咨询电话:?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028-86745457(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86715782;锦江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6625328。

十二、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附件1:2023年成都市锦江区“蓉漂人才荟”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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