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招聘2023年书记员13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14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岗位及职责
(一)招录岗位:聘用书记员13名;
(二)工作职责: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及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和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应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三)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四)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打字录入(笔录)能力,法学类专业的优先考虑;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至金凤区人民法院政治部508室。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14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报名登记表一份;
5.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工资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
未尽事宜,请与金凤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951-401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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