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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引才
陕西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就业桥来源图标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就业桥时间图标 2023-04-24

陕西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5月11日,原文如下: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和计划财务处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岗位职责

会计审核岗

2

会计学

相关专业

1.负责原始凭证审核报销工作;

2.负责各类人员其他收入的审核发放工作;

3.负责各类借款的核算工作;

4.负责各类退款业务及现场报销业务;

5.负责学生奖、助、困、勤等补助发放;

6.负责报销类财务服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和财务系统。

5.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要求

1. 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4.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已出站(不含退站)或报到前办理完出站手续(不含退站)。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3年4月20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3年4月20日至5月11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近五年内的科研成果(论文、项目、专利等)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近五年内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计划财务处根据招聘条件、岗位需求及单位工作实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选取应聘人员参加初步面试。初步面试具体安排以计划财务处网站通知为准。

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初步面试。计划财务处组织初步面试,根据初步面试结果,按照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考核。计划财务处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及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两个环节。考核具体安排以计划财务处网站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计划财务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如笔试结果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

2.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

综合面试安排以计划财务处网站通知为准。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六)确定考察人选。计划财务处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如确无合适人选,经学校研究后取消该补充计划。

(七)确定拟聘和递补人选。对于思想政治审核合格的考察人选,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如无合适人选,不设递补人选或取消该补充计划。

(八)公示。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处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学校审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拟聘人选须在学校审批后6个月内办理完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放弃拟聘资格。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按照事业编制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将根据相关工作实际做调整,具体安排以计划财务处网站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老师 秦老师

电 话:(029)85310366

电子邮箱:cwcbgs@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5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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