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围绕构建“4+4+4”现代特色产业体系,聚焦以智能传感器为重点的物联网、网络安全为重点的电子信息、精密测绘为重点的北斗应用、超硬材料为重点的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数算产业、氢能与储能、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四大战略新兴产业,量子信息、类脑智能、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四大未来产业,集聚培育一批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和世界一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持续壮大,科技、产业、金融循环更加顺畅,成果转化效能显著提升,产业集群正加速集聚。
智能传感器
智能传感器产业跻身国内先进行列。截至2020年底,高新区传感器领域相关企业达到3011家,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6.7%。“十三五”期间,高新区已形成全国领先的智能传感器研发与产业化基地。规划建设中国(郑州)智能传感谷,明确“一点多谷”的产业空间布局,重点打造智能传感器材料、智能传感器系统、智能传感器终端“三个产业集群”。聚集了汉威科技、新天科技、光力科技、新开普、天迈科技等上市公司为代表的一批国内龙头企业,技术和产品等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综合实力排名位居全球气体传感器领域前列。
网络安全
初步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网络安全产业基地。辖区内的信息工程大学、郑州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高校均设置了信息工程、信息技术类院系和学科;深耕培育和重点招引了新华三、长城计算机、启明星辰、芯盾网安、向心力通信等一大批全国知名的网络安全龙头企业;网络安全基础设施群暨360中原总部项目落地并加速建设。截至2020年底,高新区网络安全领域相关企业达到1232家,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2.7%。布局了清华紫光、长城计算机、芯盾网安等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启明星辰华中大数据总部等落户,积极培育安全可信领域未来增长点。持续优化网络空间安全产业基地、网安科技馆等园区和场馆,形成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业融合的产业生态。
北斗应用
北斗应用产业培育成效凸显。截至2020年底,高新区北斗应用领域相关企业达到760家,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1.7%。高新区获批全国唯一的北斗应用技术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揭牌成立河南省GIS协会卫星导航工作委员会,形成了以天迈科技、威科姆、思维自动化等上市挂牌企业为引领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拥有60余项卫星应用专利技术,参与19项北斗授时应用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新材料
新材料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截至2020年底,高新区超硬材料领域相关企业达到1838家,约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4.1%。郑州高新区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级超硬材料产业基地,获批“国家超硬材料特色产业链”“国家火炬计划河南超硬材料产业基地”等国家级称号。基本形成骨干企业各具特色、产业链相对完善的产业群体,拥有富耐克、中南杰特等为代表的上游材料企业,以新亚复合超硬材料、锐力超硬材料、博特硬质材料为代表的下游生产企业,以金海威为代表的装备生产企业。尤其在超硬材料领域,直接推动了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为产业链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技术支持。郑州高新区超硬材料领域研发创新实力全国领先,集聚了行业内70%以上的中高端创新资源,拥有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郑州机械研究所、中钢金属制品研究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成功创建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家超硬材料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8个国家级创新平台。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围绕构建“4+4+4”现代特色产业体系,聚焦以智能传感器为重点的物联网、网络安全为重点的电子信息、精密测绘为重点的北斗应用、超硬材料为重点的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数算产业、氢能与储能、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四大战略新兴产业,量子信息、类脑智能、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四大未来产业,集聚培育一批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和世界一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持续壮大,科技、产业、金融循环更加顺畅,成果转化效能显著提升,产业集群正加速集聚。
智能传感器
智能传感器产业跻身国内先进行列。截至2020年底,高新区传感器领域相关企业达到3011家,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6.7%。“十三五”期间,高新区已形成全国领先的智能传感器研发与产业化基地。规划建设中国(郑州)智能传感谷,明确“一点多谷”的产业空间布局,重点打造智能传感器材料、智能传感器系统、智能传感器终端“三个产业集群”。聚集了汉威科技、新天科技、光力科技、新开普、天迈科技等上市公司为代表的一批国内龙头企业,技术和产品等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综合实力排名位居全球气体传感器领域前列。
网络安全
初步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网络安全产业基地。辖区内的信息工程大学、郑州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高校均设置了信息工程、信息技术类院系和学科;深耕培育和重点招引了新华三、长城计算机、启明星辰、芯盾网安、向心力通信等一大批全国知名的网络安全龙头企业;网络安全基础设施群暨360中原总部项目落地并加速建设。截至2020年底,高新区网络安全领域相关企业达到1232家,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2.7%。布局了清华紫光、长城计算机、芯盾网安等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启明星辰华中大数据总部等落户,积极培育安全可信领域未来增长点。持续优化网络空间安全产业基地、网安科技馆等园区和场馆,形成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业融合的产业生态。
北斗应用
北斗应用产业培育成效凸显。截至2020年底,高新区北斗应用领域相关企业达到760家,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1.7%。高新区获批全国唯一的北斗应用技术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揭牌成立河南省GIS协会卫星导航工作委员会,形成了以天迈科技、威科姆、思维自动化等上市挂牌企业为引领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拥有60余项卫星应用专利技术,参与19项北斗授时应用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新材料
新材料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截至2020年底,高新区超硬材料领域相关企业达到1838家,约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4.1%。郑州高新区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级超硬材料产业基地,获批“国家超硬材料特色产业链”“国家火炬计划河南超硬材料产业基地”等国家级称号。基本形成骨干企业各具特色、产业链相对完善的产业群体,拥有富耐克、中南杰特等为代表的上游材料企业,以新亚复合超硬材料、锐力超硬材料、博特硬质材料为代表的下游生产企业,以金海威为代表的装备生产企业。尤其在超硬材料领域,直接推动了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为产业链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技术支持。郑州高新区超硬材料领域研发创新实力全国领先,集聚了行业内70%以上的中高端创新资源,拥有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郑州机械研究所、中钢金属制品研究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成功创建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家超硬材料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8个国家级创新平台。
(一)科技创新推动情况
一是创新引领型企业快速成长。截至2023年2月,郑州高新区已累计培育上市公司21家(存续14家)、79家新三板公司、764家四板企业、1家准独角兽企业、6家种子独角兽企业、42家瞪羚企业、134家潜在瞪羚企业、1797家高新技术企业、3059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600家中原中小企业成长指数入指认证企业。
二是创新引领型人才队伍逐步增强。郑州高新区集聚各类科技人才超过10万人,其中包括博士2000余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6500余人,汇集院士22人(含驻区院士13人,外籍院士5人),国家“万人计划”专家2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1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5人。拥有信息工程大学、郑州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4所一本高校,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最新调查结果,郑州高新区常住人口54.6万人,其中,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占46.5%,科技人才和创新资源密度中部领先。
三是创新引领型平台稳步推进。郑州高新区拥有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27家国家级研发机构(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7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381家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和893个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先后引进建设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中科院微电子所、苏州医工所,中科集成电路与信息系统产业创新研究院等20家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
四是创新引领型机构加快建设。
(二)培育和特色产业园建设情况
自2008年以来,郑州高新区坚定不移地实施“一区多园”发展战略,以园区为载体,打造产业集群,构建了“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链条创新孵化培育模式,2019年国家高新区评价中,高新区孵化载体在孵企业数以3400家位列全国高新区第五位,建立了电子大学科技园(东区)、大学科科技园(西区)等孵化器,以及电子电器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中原广告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
(三)特色产业集群谋划、发展情况
聚焦智慧产业,坚持智能传感、网络空间安全、大数据、北斗导航等主导产业定位,深入开展产业研究,全面启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平台搭建和环境营造等工作,谋划“一产业、一规划、一展会、一学院、一政策、一基金”六个一产业发展模式,推动中国郑州智能传感谷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天健湖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初具形象,网络空间安全产业园建设初具规模,打造全国智慧产业领域“排头兵”。
(四)创新性政策支撑
一是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全省率先研究出台梯度促进供给侧动力转换“瞪羚独角兽双十条”政策,系统构建了瞪羚独角兽五级企业成长梯度体系和六级培育计划;研究出台《科技创业创新服务券管理办法》,支持创新型企业、人才、机构、平台购买在创业成长中所需的专业服务。二是落实民营企业支持政策。研究出台《郑州高新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从减轻民企负担、解决民企融资难、加快民企创新发展、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全面推进民营企业发展。同时,针对高新区主导产业,“网安十条”、“北斗十条”、“网安十条”、“传感器十条”等政策密集出台,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石佛遗址
石佛遗址地处郑州高新区石佛村东,嵩山余脉延伸的东北部地带。遗址区地势较高,呈东高西低的缓坡状。该遗址保存较为完好,遗址区内现为农耕田。
2002年,发现该遗址。2005年2月,为配合国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石佛村东部进行文物调查,在断崖上发现有文化层及灰坑分布,并采集少量陶片。随后,开展局部钻探,确定遗址范围。从钻探及地面踏查了解的情况看,该遗址东西长约400米,南北宽约300米,面积约12万平方米。采集的陶片中以灰陶为主,绳纹、素面皆有,且有一灰陶钵口沿残片。断崖剖面发现有文化层及灰坑分布。文化层厚1.5米,浅灰土,土质较松,包含有丰富的陶片等遗物。陶质有泥质陶和夹砂陶;陶色有红陶、灰陶、褐陶等;纹饰有绳纹、篮纹、方格纹、素面等;可辨器形有陶罐、钵等。还采集有石斧、筒瓦、板瓦等。是第二批郑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水牛张张氏祠堂
水牛张张氏祠堂位于郑州高新区水牛张村内,东临郑州轻工业学院(新区)。张氏祠堂主体建筑为单檐硬山式,座北朝南,砖木结构,面阔三间,通长9.76米,进深一间,通长5.79米,前出廊。檐部下有两根木柱支撑,柱头上为平板枋与大额枋呈“T”形,梁架五架梁结构,次间外筑山墙,山墙上作简单的砖雕墀头。灰色小瓦覆顶,正脊和垂脊做花脊式,正脊两端吻饰已脱落,垂脊仅一侧还留存着小兽。前檐明间为实板门,次间各置方窗,内置寿字花格窗棂。祠堂后墙正中供奉张氏始祖牌位,张氏始祖牌位由青石雕刻而成,在周边为高浮雕雕刻而成的龙形图案。张氏始祖牌位两侧为八通家谱世系碑。在房屋门口处还立着一通民国时期的《水牛张张氏宗祠碑记》碑刻。据碑文记载,水牛张张氏家族祖上于明初从山西洪洞县迁徙于此。是第二批郑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杜寨遗址
杜寨遗址地处郑州西北部郊区的丘陵区,嵩山余脉延伸的东北部地带。遗址中部有一条南北向的田间小路与呈西南至东北向的古排水沟(现已平整成为农田),地势比较低洼。两侧台地分布有文化遗存。此遗址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2005年3月,为配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重新进行调查。上世纪七十年代平整土地时,曾挖出有灰土、陶片等遗物。现该遗址经过勘探发现文化层厚1.5米,灰褐土,夹有红烧土颗粒,土质较松,包含物有陶片等。陶质以泥质陶为主,夹砂、夹蚌陶次之;陶色以红衣灰胎陶为主,灰陶次之,并有少量的彩陶;纹饰有绳纹、篮纹、方格纹、素面等;可辨器形有陶罐、盆、鼎、钵、缸等。是第二批郑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东史马民居
位于郑州高新区东史马村内,市级文保单位。宅院南北44.5米、东西22.5米,进门有门楼山屏1座,山屏为木门雕花。前院房3座,前回廊,木门雕花纹,四角有砖雕,客厅内有雕梁彩画。后院房3座,高于前院,为封闭式砖结构。民居为当地士绅任德润所建,系清代民居建筑。
从各方面资料查阅考证,此古建筑始建于清乾隆中业,大约公元1775年(乾隆四十年)前后至公元1838年(道光18年),即挂"辅翼国政"匾额之年竣工,历经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民国八个朝代,距现在已有233年历史。经建人从任君选(德润之曾祖)起到任德润挂匾竣工,历经四代63年建造时间,因建筑雕刻精致、巧夺天工,天衣无缝,栩栩如生,实属罕见,因此时间短时间是完不成的.到了任德润,清馨,昆坤时期是任氏家业鼎盛时期,那时已拥有土地32顷之多,官职皇清从二品大员,真所谓是官高爵显为此皇家恩赐于"辅翼国政"大匾.年深日久,房顶虽翻修,但建筑物式样未变,在附近村落如此遗留完整的建筑物实属罕见。
西连河遗址
西连河遗址位于郑州高新区西连河村北,省级文保单位。为商代、春秋战国时期遗址。20世纪八十年代发现。发现的遗迹有房基、陶窑、墓葬、灰坑等。地表散落有大量的陶器残片、石器等遗物。陶质有泥质陶和夹砂陶;陶色有灰陶、褐陶、红陶等;纹饰有绳纹、附加堆纹、弦纹、素面等;器形有陶鬲、簋、豆、罐、盆、碗等。经过钻探发现文化层厚2米,土色多为黄褐色,土质较为松软,内含少量红烧土颗粒,包含物有陶片、兽骨等。
西连河遗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堆积比较厚,历史与考古价值比较重要。该遗址的发现,对于商代、春秋战国时期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是第五批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东赵遗址
东赵遗址位于河南郑州高新区东赵村南,省级文保单位。遗址面积100余万平方米。迄今为止已有龙山文化晚期、新砦期、二里头文化时期、早商二里岗期、两周时期等重大发现。遗址东距郑州商城约14公里,北距大师姑城址约7公里,处于夏商文化分布核心区域。东赵遗址新发现的“中城”,是我国迄今发现的二里头文化早期城址中面积最大、最完整的商代早期宫殿建筑基址。它与郑州地区其他夏商遗址一起,孕育和繁盛了早期华夏文明。是2014年度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
考古人员在“中城”里发现一处卜骨坑,从中出土数十块密集摆放的卜骨。
中城里还发现了疑似二里头文化时期城址的大型祭祀区:40多个祭祀坑排列基本有序,似有分组的可能,有的其中还有猪骨架和石铲,但也有学者认为可能是仓储区,考古学家正在对其进行更细致的科学测试,以最终确定其性质。
考古人员还在中城里发现商代早期大型回字形宫殿建筑基址,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这是目前郑州地区发现最大的、最完整的商代早期宫殿建筑基址。
后庄王遗址
后庄王遗址位于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后庄王村东北。遗址面积约5万平方米。1952年2月和1976年6月前后两次共计发掘面积约600多平方米。
根据地层叠压与打破关系,以及各期陶器的特征,初步分为上、中、下三层。出土的生活用具(包括葬具)主要是陶器,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 中层瓮棺葬出土数量较多 。
该遗址属仰韶文化中、晚期的一处原始聚落遗址。1963年6月20日,被公布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出土遗物有陶、石、骨、角、蚌器。陶器多泥质红陶、夹砂褐陶和泥质灰陶,有少量白衣彩陶和绘红、黑彩的彩陶片。器形有鼎、罐、盆、豆、小口尖底瓶。釜等。该遗址属仰韶文化中期至晚期的一处重要的原始聚落遗址。是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小双桥遗址
小双桥遗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小双桥村及其西南部。遗址规模较大,占地约4平方公里,文化内涵规格较高,具有都邑遗址的性质。小双桥遗址的发现与发掘,拉近了郑州商城早商文化和殷墟晚商文化的距离,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商代中期考古研究的空白。
小双桥遗址发现于1989年。1990年开始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其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和发掘,并于1995~2000年进行了数次再调查、复查及大规模的发掘。小双桥遗址于1995年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内学术界认为小双桥遗址是商代中期仲丁之隞都,郑州商城是商代早期之亳都。商代中期,仲丁自郑州市中心的郑州商城迁都于此。小双桥遗址与郑州商城白家庄期商文化同期,与仲丁自亳迁隞的记载吻合;小双桥遗址是目前所发现的处于郑州商城和安阳洹北商城之间的惟一一个白家庄期的、具有都邑规模和性质的遗址,它的发现预示着商都地望等夏商文化探索中的许多重大学术课题的研究将有新突破。是夏商周考古学上的一个重大发现。
以郑州市人才认定标准为例
共识性认定标准
顶尖人才(A 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 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 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4.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 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 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 列等国家相当于院士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 5.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6.近五年担任世界 500 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 首席技术官。
国家级领军人才(B 类)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不含青年项目)人选; 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 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 9 家级人选。 2.世界排名前 200 位大学(以 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 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 世界大学排名等任一最新排名为 准)中任副教授以上的优秀青年理工类人才。 3.中科院“百人计划”A 类人才(2015 年以前取得须任期考 核优秀);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全国工 程勘察设计大师;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树兰医学奖获得者。 4.近五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 3 名; 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 3 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 3 名; 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中华技能大奖。 5.近五年,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 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 组组长、副组长;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973 计 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 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 副组长、召集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 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 6.近五年,在 Nature(《自然》)或 Science(《科学》)上 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地方级领军人才(C 类) 1.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 10 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 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外国 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人选;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 3 名, 获奖时间在 5-10 年内;中科院“引进杰出技术人才”。 2.“中原英才计划—中原学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地方级人 选;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省级杰出专业技术人 才。 3.世界 500 强企业集团中国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 首席技术官。 4.近五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 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 3 名;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 奖;中国专利金奖前 2 名;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 2 名;省部级科 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 3 名。国防、军队科技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 3 名;世界技能大赛银牌。 5.近五年,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 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副主任;国家地方联合工程 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国家国际联合研究 中心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国家“973 计划” 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国家“863 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 计 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 11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
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 类) 1.“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领军人才”;省级特聘教授;省级 特聘研究员;省级“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计划”外国专家主要人选; 省级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河南省优秀专 家;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承建单位前 3 位负责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承担人。 2.近五年,获得以下奖项者: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 C 类(青年俊才)入选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 3 名;省 级专利奖特等奖前 2 名;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中原技能大奖。 3.近五年,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 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国家“863 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获得者;省 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工程实验室主任、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 家级中医重点专科项目带头人;国家众创空间负责人;获得郑州 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的团队带头人。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突出贡献人才。
社会化认定标准
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制造、 生物医药等领域年度缴纳税收在 1 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 企业,其新引进的科技研发人才按工资薪金收入标准认定为相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12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B 类) 企业主要技术研发负责人(指企业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等), 上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在 150 万元(含)以上。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C 类) 企业研发部门负责人(指技术中心、实验室、工程中心等部 门的主要负责人),上年度工资薪金收入 100 万(含)—150 万 元。 (三)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 类) 企业中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 研发人才,上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在 50 万(含)—100 万元。
根据《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办〔2021〕4号)(以下简称《认定实施细则》),现启动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认定实施细则》中A、B、C、D四个层次的认定标准,且属于我市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所在用人单位是郑州市属事业单位或在郑州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并在郑州市纳税的企业(含社会组织)。
(二)新引进人才来郑工作时间在两年以内,新培养人才取得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业绩时间在两年以内。
(三)创新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并每年缴纳6个月(含)以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或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创业人才在我市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在郑纳税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
(四)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C、D类人才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有突出成就的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由人才所在用人单位登陆郑州市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人才一件事专区”进行填报,并在电子资料预审核通过3个工作日内,分别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及要求见《认定实施细则》),所有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供查备存:
(一)市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人员按隶属关系向市直主管部门提交。
(二)其他人员向用人单位登记所在地开发区、区县(市)人社部门提交。
三、申报时间
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市政府研究,认定人选分批次公布。
四、填报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采用用人单位集中申报方式。用人单位要设置服务专员,负责认定申报、人才服务工作。
(二)人才所在用人单位要如实填报申报信息,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中所规定的年龄、任职时间、业绩取得时间等均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准向前推算。系统上线后,2021年9月30日前申报的,年龄、任职时间、业绩取得时间等,以2020年7月1日为准向前推算。
五、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一)申报表(系统自动生成,本人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二)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 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三)符合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个人任职收入证明等;上述证明材料属外文的需附中文翻译件,并提供驻外使领馆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证明)。
(四)属创新人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以下信息通过政府资源共享进行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报 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一)申报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和养老保险参保信息。
(二)属创业人才的,核实企业股权信息和企业(申报人) 持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著作权)信息。
(三)属创新人才的,核实个人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或一年内 6 个月(含)以上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信息。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核实两年内 6 个月(含)以上的 企业完税信息。
(五)按照社会化认定标准申报的先进制造业科 技研发人才,核实申报单位上年度纳税总额信息、人才上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信息、人才上年度工资薪金银行流水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认定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人才工作的部署,在郑州高新区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政策为引领”的人才激励机制,更好集聚各类人才在高新区创新创业,更快建成适应于“西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千亿级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提供关键支撑,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创新
鼓励区内入选郑州市“郑州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围绕高新区产业布局,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在区创业。对其新创办的企业(高层次人才任企业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自企业设立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先交后补”的形式对其租赁的自用场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30元/平方米·月,补贴面积采取分档支持措施,最高500平方米。
鼓励区内各类团队积极申报高端创业团队项目、创业领军团队项目和创新领军团队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参照郑州市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的标准和规定,组织第三方进行评价、遴选,对通过认定的,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同时积极推荐其申报市级支持。
对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研发人员(团队)聚焦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开展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突破前沿引领技术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对于经省级认定的“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在高新区落地并实施产业化后,按照省财政实际资助金额的50%,给予单个项目一次性配套支持。
三、鼓励高层次人才(团队)参与智慧城市实验场建设
支持区内高层次人才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进行郑州高新区“一台多峰”智慧城市实验场数智治理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的申报,带动高新区物联网、电子信息、北斗导航应用等智慧产业试点应用,吸引智慧产业集聚。对高层次人才(团队)针对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应用场景研发支出,按照智慧城市实验场项目奖补有关政策进行奖励或补贴。
四、支持选拔培育急需紧缺特殊人才
对高新区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在专业技术(技能)领域水平及获得荣誉(承担项目、所做贡献)达到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年薪在30万元(含)以上,但因年龄或学历等原因未能纳入郑州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范围的特殊人才,经认定后,可在高新区范围内享受“郑州人才计划”规定的D类人才待遇。
五、支持引进青年人才
符合高新区重点发展领域和主导产业方向的区内企业,新招聘的国内外高校近3年内毕业(海外留学人才放宽至毕业6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在郑州市区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分别给予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六、鼓励大学生在区自主创业
对于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高新区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入孵各类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孵化载体经营的,对其在创业孵化载体内实际发生的房租、物管、水电等费用给予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1万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七、支持区内企业家深造
支持有培训资质及较强实力的单位与高新区管委会联合举办总裁班、高级研修班以及学术论坛等活动。每年设立专项工作预算,举办企业家总裁班培训,定期组织区内重点企业赴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等单位进修学习,打造优秀企业家队伍。对经高新区批准举办的各类研修班,参训人数超过50人(含)的,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的30%给予每班最高 15 万元补贴;经高新区批准举办的学术论坛活动,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
八、鼓励平台载体培养人才
鼓励区内重点(规上)企业与各类高校(院系)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需要联建人才实训基地,以产教结合的方式,培养产业基础人才。根据基地培养人才的规模和成效,经认定,给予实训基地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鼓励驻区科研院所、创新型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开展各类人才培养活动,经认定,授予“人才培养基地”称号,给予最高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并已享受相关奖补的,不再重复享受。
九、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引进和培育的人才积极申报郑州市“郑州人才计划”。对入选的人才,由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对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2名专家;各园区运营中心建立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设立人才服务热线,接受政策咨询,提供人才服务指南,受理人才工作投诉举报。
十、附则
本措施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财税户管、统计均在高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引进培育的海内外各类人才。其中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郑州人才计划”认定条件的A、B、C、D类人才。
本措施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措施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按上级政策执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办法》(郑开管文〔2009〕216号)自本措施印发之日起废止。已依据其进行资助但未履行完毕的,按原政策额度继续执行直至履行完毕。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具体实施细则由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