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生力军作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研咨政人才,更好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海南省行政学院、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以下简称校(院)]与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四)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截止日期以进站日期为准);
(五)进站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六)符合国家、海南省有关博士后招收的基本条件。
二、招收方向
导师 | 研究方向 |
于凌炜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毕普云 | 自由贸易港制度型开放 |
李 斌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 |
李洁宇 | 当代国际关系、海洋法学、海洋法律问题、南海问题、东海问题、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统一战线基本理论 |
杨 显 | 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华文明 |
何 鸿 | 经济学 |
张 扬 | 旅游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陈 恩 | 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
程良波 | 行政管理、行政法 |
詹贤武 | 传统文化、文化人类学及民俗学 |
注:表中导师排序按姓氏笔画顺序。
三、相关福利待遇
(一)综合收入:28万/年;
(二)其他待遇按照国家、海南省和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要求
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文件名以“本人姓名+报考导师姓名”发送至邮箱dx65882774@126.com。请有意报名者尽快提交申请材料,招满即止。
(一)《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
(二)本学科两位博士生导师推荐信(其中一位须为本人的博士生导师,见附件2);
(三)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须加盖学位主管部门公章,进站时补交博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
(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截至目前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进站时须提交本条所述证件原件等相关材料。
五、招收工作流程
招收工作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校(院)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二)校(院)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研究确定拟招收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择优招收;
(三)拟招收人员名单在校(院)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全国博管办和海南省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
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收工作全过程。申请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招收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2774
电子邮箱:dx65882774@126.com
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东营西路27号
欢迎优秀博士到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行政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附件:1.博士后申请表
2.专家推荐信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dx.hainan.gov.cn/130/132/content_18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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