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坐落于“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学校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浙江省管理、宁波市举办、浙江大学支持”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当前,学校按照“立足宁波、依托浙大、放眼全球”发展思路,全面建设“省内一流,全国百强”高水平创新性应用型大学,全方位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
一、预聘教师招聘对象
1.符合学校专任教师招聘条件,通过学校专任教师引进流程,学校为其预留事业单位编制,由引进学院负责对接宁波市龙头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为其提供从事校企联合博士后工作渠道。预聘教师完成企业博士后工作,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聘为学校专任教师,进入宁波市事业编制。
2.宁波市龙头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拟进站博士后,符合学校专任教师招聘条件,并通过学校专任教师引进流程,学校为其预留事业单位编制,完成企业博士后工作,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聘为学校专任教师,进入宁波市事业编制。
二、预聘教师引进的基本要求
1.原则上应为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或者毕业不超过 3 年的往届优秀博士毕业生;
2.年龄在 33 周岁及以下,愿意从事全职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保证博士后出站后进校时年龄在35周岁以内;
3.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
4.能积极参与校-院-企三者互动,促进校企协同育人共同体深度融合,参与学校学院相关领域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平台建设,同时促进学生定向企业的实习指导。
三、招聘岗位
四、人才引进待遇
1.校企联合博士后期间
宁波市生活补贴(万元) | (例如鄞州企业) 区生活补贴(万元) | 企业年薪 (万元) | 科研启动费 (万元) | |
第一年 (企业) | 15 | 15 | 参照企业标准 | 由企业发放 |
第二年 (企业) | 15 | 15 | 参照企业标准 |
2.入校之后
人才类型 |
留甬补助及购房补贴 |
科研启动费 (可上浮50%) | 薪酬 | ||
高级 | E1类 | 不低于120 | 15 | 30 |
按照学校薪 |
E2类 | 不低于115 | 10 | 20 | ||
E3类 | 不低于110 | 8 | 15 | ||
E4类 | 不低于105 | 5 | 10 |
人才引进待遇按照引进当年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待遇执行,详见学校相关链接。
五、申请流程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等)发送至:zrsc@nbt.edu.cn同时抄送应聘岗位所在单位的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应聘学院+校企联合博士后/预聘教师”。发送申请邮件后4周内完成初审工作,通过初审者会被邀请参加面试。
六、垂询方式
1.二级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商学院 | 阮老师 | 0574-88229082 18758318192 | sxy@nbt.edu.cn |
传媒与法学院 | 李老师 | 0574-88229580 15057406645 | liqianqian@nbt.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冯老师 |
0574-88229093 | nitmayuan@nbt.edu.cn |
外国语学院 | 赵老师、肖老师 |
0574-88130030 | zy231121@nbt.edu.cn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0574-88130161 | zsc@nbt.edu.cn |
机电与能源工程学院 | 凌老师 |
0574-88130109 | lingyujie@nbt.edu.cn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0574-88130026 | iseoffice@nbt.edu.cn |
计算机与数据工程学院 | 卢老师 |
0574-88229217 | sjxy@nbt.edu.cn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沈老师 |
0574-88229507 | tjxy@nbt.edu.cn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574-88130130 | ytsen@nbt.edu.cn |
设计学院 | 鲁老师 | 0574-88229570 13567825666 | xiaoqianlu@nbt.edu.cn |
启新学院 | 何老师 |
0574-88130166 | hemr@nbt.edu.cn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学科群 | 邓老师 |
0574-88130109 | ddp@nbt.edu.cn |
智慧化港口与服务学科群 | 朱老师 | 17280262710 | zhuyibo@nbt.edu.cn |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017;0574-88229992
学校网址:www.nbt.edu.cn
电子邮箱:zrsc@nbt.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行政楼511办公室)
备注:相关信息详见如下链接
(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官网
(三)《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企联合博士后培养暂行办法》(浙大宁理人〔2024〕86号)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bt.edu.cn/info/1047/182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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