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学校现有禅城、高明、南海三个校区,目前设有13院1部,即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轻工与材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外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公共课教学部。2022年学校正式入选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2023年荣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2022-2023年,学校连续两年在“武书连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中,位居全国设有轻工纺织大类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第1名;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60强(东部服务卓越贡献50强)”。
因学校发展建设需要,特面向海内外公开
招聘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有志于高职教育的仁人志士加盟。
一、招聘专业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其他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学历和学位。
(二)其他要求
1.正高(领军人才),具有高等学校教授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业绩成果优异,具备较高的教科研水平,有丰富的专业、课程开发与建设经验,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有突出的社会服务和实践创新成果,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
博士(博士后),本、硕、博各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技术技能人才,获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中华技能大奖等,或获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以上各类人才如属于学校急需的优秀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服务协议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人才还可享受《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对应层次人才待遇。
(一)薪酬待遇:无职称的普通博士、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在三年聘期内按副高聘任,约27-30万/年;其他层次人才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30万/年。
(二)住房保障:入校前两年,学校提供二室一厅周转房,如学校无法提供周转房的,按每月1500元发放租房补贴。
(三)安家费及科研经费:
(四)其他:提供五险两金、年度体检、用餐补贴、年终奖金、绩效奖、工会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形式
1.应聘者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1)、《2024年高层次人才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2.提供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复印件和报名表纸质版面试时现场提交)。
3.应届博士毕业生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学校人力资源部招聘邮箱:guangdongzhiye@163.com,邮件以“应聘者姓名+学历职称+应聘学院(XXX学院专任教师)+毕业院校”命名;压缩包容量大小不要超过30M。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遴选,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专业建设发展及团队结构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名单、时间、地点和面试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
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的若干名专家组成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筛选,根据面试结果初步拟定引进人选及引进层次类别。
六、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七、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八、人选确定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将引进人员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等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一、其他
(一)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三)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四)招聘管理
联系网址:www.gdpt.edu.cn/;联系邮箱:guangdongzhiye@163.com;
联系电话:0757-83106900;联系人:刁老师、杨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编:528041);
投诉电话:0757-83312696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审计工作部)。
附件: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