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非编制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核准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学院路15号,座落在风景秀美的周溪河畔,校园占地面积600亩,包括校本部北区、东区、西区,广梅产业园校区,规划在校生规模1.2万人。学院设有农业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育学院、财经商贸学院5大学院,计划开设45个专业,现已开设畜牧兽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烹调工艺与营养、学前教育、电子商务等24个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375人(含农校),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博士研究生7人,硕士研究生95人,副高职称74人。学院是中国客家菜研发培训基地,广东省“粤菜师傅”培养示范基地,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华南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岭南信创测试研发中心粤东分中心,梅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及聘期
(一)非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学校目前对应的非编制人员岗位薪酬待遇制度执行。
(二)非编制人员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辅和其他工作任务,薪酬待遇分12个月发放。
(三)非编制人员享受与事业编制人员相同的职称评审、晋升待遇。
(四)非编制人员聘期为3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续聘;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登录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gdmzvtc.edu.cn)、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阅《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非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根据岗位要求将报名材料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档并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招聘部门邮箱(附件2),邮件主题为“工作部门+岗位名称+姓名”。 2.应聘者报名材料
(1)《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非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有工作经历的应附上社保缴交记录。
(3)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结果。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用人单位反馈审核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放弃报名。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在学校官网发布。
(四)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均合格者名单在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事宜说明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本次招聘报名无效。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学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是否递补由学校决定。
(六)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因特殊原因导致招聘工作方式和时间、地点调整的,我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原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调整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聘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件2)。
附件: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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