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西南政法大学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首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教育部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历经70余载的励精图治,学校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
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23个本科专业获批省(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行政管理、广播电视学、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产权、会计学、工商管理、审计学、传播学等11个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1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现有法学、新闻传播学、国家安全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和诉讼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学、新闻传播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工商管理、国家安全学(交叉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党内法规(交叉学科)、翻译(专业学位授权点)、审计(专业学位授权点)等12个学科为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其中法学、国家安全学科入选第二轮重庆市一流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入围A档学科。2018年,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评A档。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2018年,学校与当地政府共建西政附属中学、西政附属小学和西政幼儿园,可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生活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如“不超过35周岁”,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2月28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登录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网址:http://rsc.swupl.edu.cn/)“招贤纳士”栏点击“2024年招贤通道”进入“申请岗位”进行用户注册,在线填写简历信息后投递应聘岗位。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材料,境外学历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按“2024年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应聘学院”格式命名,发送人事处指定电子邮箱:xzzhaopin@swupl.edu.cn。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报名截止前已考核招聘到相应人员的岗位,将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学院(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附件3),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未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将由学院(部门)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予以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各学院(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核项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取现场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术水平、履职能力、教师综合素养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测试时间为30-60分钟。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创新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测试时间为10-2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认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西南政法大学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会同各学院(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考生在体检和考察中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学校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各学院(部门)电话或邮件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有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西南政法大学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学院或部门。
(二)简历接收邮箱:xzzhaopin@swupl.edu.cn(人事处)。
(三)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7258273。
(四)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