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
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全面建成特色鲜明、贡献突出的一流工程应用型地方大学,现面向海内外
招聘专任教师。诚挚欢迎有志之才来我校追逐梦想、创造辉煌!
一.引进类别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类别:
(一)学科领军人才: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有战略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二)学科带头人:具有
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科研方向稳定并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和思考,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三)学术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在省内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
(四)优秀博士:综合素质好,在本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五)急需紧缺专业硕士:国家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引进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备注:
1.博士引进解决事业编制;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博士配偶,可协议安排工作。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博士服务期延长2年;
3.博士到岗工作并签订服务协议后,博士基本安家费和购房补贴40万元,不设考核条件,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奖励性安家费:a)根据个人学术业绩和学习经历,按照《湖南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列支人才经费的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基础安家费可适当上浮1-5万;b)博士来校三年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或省级人才称号,奖励性安家费10万元,根据自、社科分类,绩效奖励30万元左右;
4.博士经认定后享受讲师待遇,取得相应的业绩后可按学校政策享受教授关键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5.业绩突出的博士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校聘高级职称;
6.博士进校后鼓励加入科研团队,且支持进站做博士后或出国进修访学;
7.所有人才来校工作后将按照学校政策享受医疗保健、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与我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时还可申请由湖南省及湘潭市提供的人才引进待遇,湘潭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有特殊的优惠政策。
8.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引进,待遇和工作任务面议,鼓励学科团队引进。
9.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
(二)急需紧缺专业教学人员
急需紧缺专业教学人员主要指补充学校公共课、基础课和个别师资基础薄弱专业,该类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报名方式
四.湖南工程学院2024年人才招聘计划及要求
引进计划共计149名,教师博士研究生96名,教师硕士研究生53名(实验教师21名)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83619(人事处刘老师)
人事处邮箱:rsc@hnie.edu.cn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