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计划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学校创办于1956年,初名云南省玉溪农业学校。是2002年3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玉溪市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占地面积约700亩,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分为校本部和峨山校区两个校区。办学规模12657人。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32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74人,研究生以上152人(其中,博士3人,在读博士2人)。省级“双师型”教师132人,国家新时代教学名师培养对象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3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技术创新人才3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5人,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1个,市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4个(其中2个为上海农科院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专业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心理咨询师13人。设置农林科学技术学院、动物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工程学院、信息电气工程学院、康养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8个二级学院。开设三年制专科招生专业40个和五年制专科招生专业30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5年毕业生。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四、考生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17:00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四)报名材料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①《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②身份证、③考生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所学专业代码证明材料、⑤成绩册(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注:网络报名时,为避免资料缺失请以1个文件压缩包(限rar或zip格式,材料以①②③④⑤命名排序)并将文件命名为“岗位+姓名+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代码)”(如:教师岗位1+张三+硕士研究生+2025.07+云南大学+工商管理(120202))后发送。如未按要求发送的可以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初审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原则上在报名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知考试的具体事宜,未接到通知的考生一般是审查未通过: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报考岗位不明确;或材料不完整;或材料全部或部分无法浏览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等。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确保自身符合公告要求和所报岗位条件。
六、考核
(一)面试
1.时间:2024年12月下旬
2.地点: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向家庄41号)
3.方式:结构化面试
4.成绩公布:于面试当天公布成绩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试讲
1.时间:2024年12月下旬
2.地点: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向家庄41号)
3.方式:试讲
4.成绩公布:于试讲当天公布成绩
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试讲,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全部考生进入试讲。
(三)成绩计算
面试、试讲成绩均为100分,由7名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考生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根据综合成绩,按分数高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若仍出现并列,根据7名考官试讲打分情况,最高分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合格线以下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报到及资格复审
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进行通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拟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假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拟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考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十二、招聘纪律
(一)考生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资格初审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考生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三、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和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考生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7-2992272
(二)监督电话:0877-2990809
附件: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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