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计划为10个岗位共12个计划。岗位名称、选聘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景德镇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选聘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相关资格证截止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一般选聘岗位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如报考者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选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选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4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4.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5.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7.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四)聘用方式
本次选聘所有岗位均为人事代理,为事业编制外聘用,享受学校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保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选聘信息发布。本次选聘公告及选聘后续相关信息在景德镇学院官网(http://www.jdzu.edu.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日17:00;应聘人员请在景德镇学院官网(http://www.jdzu.edu.cn/)网站下载《景德镇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附件3)并据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复印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具有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结果截图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图片JPG格式)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打包发送至相应邮箱完成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未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者,不予受理。
教师岗1-3:jyjdbgs2024@163.com
教师岗4-7:jdzxyxgxy2024@163.com
教师岗8-10:jdzxyshxy@163.com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前要仔细阅读岗位资格等相关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2月9日8:30-17:30
地点:景德镇学院第一报告厅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审查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附件3)。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本科学历、学位要求的选聘岗位本科学历、学位材料一并提交)。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延长至2025年3月30日,以备核查有效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公章);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国外学历学位打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结果截图,网址(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①岗位要求相关资格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②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③“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资格审查包括心理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同步进行心理测试。通过测试,能达到正常的心理健康水平者,资格审查结果方可认定为合格(具体由景德镇学院大学生心理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项均在景德镇学院官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7.选聘比例。各岗位的选聘比例只需达到1∶1即可。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相应选聘人数,减少后仍达不到选聘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
当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10时,则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不计入总成绩),按1:6的比例入闱专业科目加试。
如遇末位成绩相同,一并入闱专业科目加试。不足专业科目加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人员。
(二)专业科目加试
主要采取试讲和专业面试或试讲和专业实践考试的方式进行选聘。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和专业面试岗位,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试讲和专业实践考试岗位,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实践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在选聘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合格线为70分。
(三)体检、考核
根据资格审查及考试情况,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主要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和考核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入闱或聘用资格。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入闱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监督方式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来信、来访由景德镇学院纪委调查处理。
景德镇学院纪委:0798-8382340
咨询电话:
教师岗1-3:汪老师15079803200
教师岗4-7:李老师13979850654
教师岗8-10:田老师1587006453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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