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于2010年成立,前身为2001年2月设立的萨本栋微机电研究中心。为了加快推动机械工程学科及我校相关工科的高质量发展,集中力量突破国家和区域重点产业的卡脖子技术难题,2023年学校将萨本栋微米纳米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优化重组,聚焦微纳制造与智能制造领域。重组后的研究院将重点建设机械工程一级学科,进入发展新阶段。
目前研究院有教职工人85人(含双聘教师5人),其中专任教师64人。研究院通过引培并举,汇聚了一支包含新加坡工程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国家杰青、国家优青、国家万人青拔等为代表的优秀师资队伍。研究院目前建成了集微米、纳米加工、制造和检测手段于一体的微纳工艺平台,是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育器,亦是保障各类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顺利开展的技术研发基地和催化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的产业化基地。
研究院拥有机械工程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智能仪器与装备交叉学科博士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机械)授权点,可在电子信息领域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主要重点建设光电工程与科学仪器、微纳制造与智能传感、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等学科方向。工程硕士学位点下设机械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技术、车辆工程等学科方向。
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研究院面向海内外长期公开
招聘优秀青年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01招聘对象
海内外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机械工程相关领域研究的优秀青年学者、博士后等。优先考虑具有以下研究背景的优秀人才:
(1)微纳制造与智能传感技术
(2)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
(3)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
(4)复杂机电装备创新设计
(5)激光微纳制造及检测技术
(6)精密仪器与测量技术
(7)能源化工技术与装备
(8)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9)转化医学与生物医学应用
(一)南强青年拔尖人才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分为两类:A类人才和B类人才。A类人才一般聘任教授职务,B类人才一般聘任副教授职务。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1.A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岁。
(2)一般应是近五年获批的高层次青年人才。
2.B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人一般不超过35岁。
(2)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研究方向具有鲜明特色;在本学科领域顶尖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领域一流期刊发表过一系列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在其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符合学科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具备在支持期内入选A类人才的实力。
(3)原则上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其中在本校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具有两年及以上本校以外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
(4)符合年龄要求且当年度进入高层次青年人才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可经绿色通道程序申报B类人才。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措施
1.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A类人才)
岗位:一般聘任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薪酬及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补贴待遇;其中对于从海外引进并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青年人才,首聘期(5年)发放薪酬及补贴不低于66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760万元),续聘期(5年)发放补贴10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160万元);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另可享受补贴8万元。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另可按厦门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约11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科研经费:200-300万元(不含国拨经费)
团队:除提供研究生招生指标外,首聘期学校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医疗:享受厦门市医疗保健待遇
2.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B类人才)
岗位:一般聘任副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薪酬及补贴:首聘期(5年)发放薪酬及补贴不低于26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280万元),续聘期(5年)经评估优秀发放补贴50万元(相当于税前约70万元);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另可享受补贴8万元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90-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科研经费:150万元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二)优秀助理教授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非应届博士不超过35周岁,应届博士不超过32周岁;
(3)符合优秀助理教授任职条件,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2.薪酬待遇
(1)岗位:新引进助理教授实行准聘制管理
(2)薪酬及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A档助理教授薪酬及生活补贴税前45万元/年,住房安家补贴5万元;B档助理教授薪酬及生活补贴税前35万元/年,住房安家补贴5万元;若入选省市有关人才项目,另可按政策享受生活补贴,如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8万元)、福建省C类人才补贴(25-50万元)等
(3)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90-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4)经费:从校长基金等支持
(5)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
(三)常规师资
常规师资分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新引进助理教授和副教授聘为准聘岗位,新引进教授一般聘为长聘岗位。准聘助理教授的每个合同期为三年,总合同期不超过六年;准聘副教授的合同期为五年。准聘助理教授、副教授待准聘合同期内通过考核评估并取得长聘岗位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
(3)应聘教授职务不超过45周岁,应聘副教授职务不超过40周岁,应聘助理教授、助教职务不超过35周岁;
(4)符合我院各级职务的其他任职条件。任职条件规定中涉及成果时间范围的,应聘教授职务为近5年内,应聘其他职务为近3年内。
2.待遇
薪酬及补贴: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按政策提供安家补贴;若入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可按政策享受不低于25万元的生活补贴;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另可享受补贴8万元
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四年;提供租房补贴(教授3800元/月,副教授3100元/月,助理教授2850元/月,发放48个月);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90-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科研经费:可从校长基金申请支持
空间:提供充足的实验和办公空间
团队:招生指标由研究院统筹安排;教授或博导可招收博士后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四)博士后
薪酬及福利:20万元-50万元/年(含政策性补贴),合作导师可根据博士后科研能力及表现,进一步追加配套,上不封顶。享受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科研经费:可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住房:可选择入住校内博士后公寓(校园内,临近幼儿园、超市等生活配套设施),未入住公寓的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对外交流:在站期间可根据科研需要申请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留校任职:在站期间可申请学校教职,学校选聘优秀博士后留校任职
其他待遇:享受五险一金、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
03应聘方式
1.简历投递。研究院常年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欢迎有意向加盟的人才将个人简历、教学科研工作计划等材料发送给我们。研究院将对应聘者简历材料进行筛选、评估,并通知意向人选面试。
3.常规师资。注册并登录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应聘信息,提交可证明符合聘任条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格式,含学历学位证书,论著、科研项目、专利等教学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并提交应聘申请。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86-592-2187160
电子邮箱:qiuy@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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