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及人力资源建设规划,现发布我院2024年度公开
招聘硕博士研究生
公告。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验证。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专业及相关政策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根据医院人才引进及培养管理实施办法,对于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发放5万元安家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发放40万元安家费。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akzxyy.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各大院校招聘会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或将材料扫描发送至akszxyyrs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专业—学历”。报名资料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审核将不予通过。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6月30日。
2.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
3. 根据岗位要求,医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统一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根据医院通知参加面试。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履历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待遇”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精神,本次招聘对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有住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按研究生硕士学位同等对待。有上述情况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医师规培合格证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面试
对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四)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组织考察范围,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聘用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安发改财信〔2021〕315号)要求,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康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形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要求来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纳入编制备案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915-328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