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坐落于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拥有学海路、海洋路两个校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为:思政教师(岗位代码01)、健康管理教师(岗位代码02)、体育教师(岗位代码03)、音乐舞蹈创编教师(岗位代码04)、艺术设计教师(岗位代码05)、计算机教师(岗位代码06)、跨境电子商务教师(岗位代码07)、中文教师(岗位代码08)、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09)。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附件1)),可在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yyz.edu.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01-09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自愿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f.zp885.top:700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脑访问“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登录“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系统”,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记住登录账号和密码)。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从2023年8月15日18:00至2023年8月22日18:00截止。
资格初审:8月16日-8月22日,9:00-18:00;
陈述申辩:8月16日-8月23日,9:00-18: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6日-8月23日9:00-18:00。
3.报名资格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及时向学校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
②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扫描上传;
③身份证;
④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⑤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可不提供对应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2021年或2022年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报考招聘对象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⑦部分岗位需按招聘条件提供本科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本科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⑧部分岗位须按《招聘岗位表》要求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5.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海路校区(盐城市学海路28号)行政楼三楼报告厅。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24日8:30-11:30、14:30-17:30。
现场确认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资料进行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发放准考证,不具备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时,考生还须提供部分复印件,复印件须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1)《报名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部分岗位须按《招聘岗位表》要求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5)部分岗位须按《招聘岗位表》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若现场确认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取消应聘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01-09招聘岗位按照1:2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关于教师资格证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考生录取后须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一)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1.01、07、08岗位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加答辩形式,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如果该岗位报名超过10人(含10人),增加笔试考核。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该岗位成绩计算方式则为:考生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2.02-06岗位考试采用面试加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加答辩形式,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3.09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的实施
1.考试安排。提前通知考试时间并通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逾期者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整场招聘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笔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技能测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通知考生。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最高分者,若仍无法确定人选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3年以上。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可在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参照确定体检人员办法),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接受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9966211,0515-89960079
八、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966238(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
2.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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