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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务员 > 省考 > 招考公告 > 2025浙江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61人公告

2025浙江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61人公告

2025-03-06 10:22:23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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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等规定,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

(一)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肿瘤医院、温州市医药科学研究所)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其主要职责是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拥有国家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国家心脏康复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国家心衰中心等6个国家级中心,神经病学、肿瘤放疗科、血液内科等20个省市重点学科,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温州市肿瘤防治办公室、温州市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29家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是首批国家级住培基地、全国首批无创DNA产前筛查试点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

(二)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妇幼保健院)是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其主要职责是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拥有妇科、产科、儿科等3个浙南区域专病中心,妇产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等4个省市共建重点学科,围产医学、消化病、舒适医疗和生殖医学等4个市级重点学科群以及15个市级重点学科,为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三)温州市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温州市中医院)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其主要职责是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养生、保健等。拥有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2个(妇科、康复科);国家级重点专科4个(中医妇科、肾病科、康复科、神志病科);省中医重点学(专)科9个(中医妇科、肾病科、中西医结合老年康复科、肝病科、针推康复科、脑病科、脾胃病科(消化科)、骨伤科、护理学)。开设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培育)、温州市中医药科研实验中心、生物等效性研究中心、温州市中医药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药食植物活性成分与健康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温州分中心)。

(四)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其主要职责是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等。拥有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妇产科、儿科)、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1个(脑病科)、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3个(骨伤科、皮肤科、儿科)、省级重点学(专)科6个(中医妇科、骨伤科、皮肤科、肿瘤科、耳鼻喉科、中医脑病科)。医院成立两大中心(温州市皮肤整形医院和温州市运动医学中心),入选全国首批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推广中心(B类)建设单位(全省唯一),建成全国首批“泛血管疾病管理中心”,设立国家级肿瘤患者营养指导中心、省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省级干眼示范指导中心、DSA综合诊疗平台等一批专科平台。

(五)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市心理卫生中心、温州市优抚医院)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其主要职责是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心理咨询等。先后荣获全国文化科技卫生活动优秀团队、浙江省卫生系统“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公立医院、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浙江省平安医院、浙江省绿色医院、浙江省智慧安防医院、浙江省老年友善型医院、浙江省青年文明号、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拥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温州市十大品牌学科1个。

(六)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其主要职责是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能等。获得浙江省区域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先进集体”“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浙江省卫生应急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文明单位”“温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等多项荣誉,涌现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中国好医生等优秀杰出人才。

二、引进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需求为18个岗位共61人。

岗位名称、引进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引进计划表(附件)。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范围不限,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12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引进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相关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一般由引进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由引进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引进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引进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引进单位一般自引进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根据引进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引进人员。

除按规定完成引进工作的岗位外,引进单位集中 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5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5年8月集中更新。经考试、考核后,引进单位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引进人员不能达到其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引。

引进单位将在集中 公布引进信息的基础上,在各用人单位网站相应栏目上发布本单位引进工作有关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具体方法、要求和阶段性引进工作安排,并及时公布引进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引进信息公布之日起,在引进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按照引进单位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空缺的岗位。报名可同时针对本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单位、岗位。

报名方式为应聘者发送个人简历至引进单位邮箱(邮件主题“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学历”)。对引进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应聘者可通过《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中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应聘者按引进单位要求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如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具体以引进单位要求为准。

(三)资格审核

引进单位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考核人数可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考核

引进单位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等方式,如结构化面试、答辩、实践技能操作等,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对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笔试,但一般仅作为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

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见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报考的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

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引进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书)的,或未按与选聘单位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将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其中,引进相关通知和信息(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通过用人单位网站自行告知,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对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联系方式:0577-88938550、88580160。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联系方式:0577-88580090。

五、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引进工作具体问题,可向引进单位直接咨询。

附件: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标题: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wenzhou.gov.cn/art/2025/3/5/art_1369917_58925280.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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