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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务员 > 省考 > 招考公告 > 2025年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16名公告

2025年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16名公告

2025-03-25 13:17:44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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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宜宾市翠屏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选任和招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翠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全市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证明。

(二)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岗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日(例:“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省级部门当年规定为准);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的人员。

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的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笔试开考前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是否调减或取消岗位名额,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告。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9:30至2025年3月28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按网络提示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按网络提示上传20kb—30kb的JPG格式近期标准免冠照片,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定期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信息,及时查看审核是否通过。如因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一律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政审中的复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加分审核。满足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1日(9:00至12:00,14:00至18: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前往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股(宜宾市翠屏区保安路32号2号楼5楼504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该环节。

(五)确认缴费。笔试岗位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5年3月28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

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人员。

四、考试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所有通过资格初审并已缴费的人员务必于2025年4月9日9:00至4月10日24:00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理论知识测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掌握运用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基本理论,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类别一: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加2分。类别二: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人员,加1分。类别三:对获得高级社工师、社工师和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加3分、2分、1分。类别四:对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表扬),市委、市政府及省级机关表彰(表扬),县(区)委、县(区)政府及市级机关表彰(表扬)的人员,分别加3分、2分、1分。符合多个类别加分条件的,同类别取最高分,非同类别的可累计加分。

加分情况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请报考者保持密切关注,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笔试成绩=《理论知识测试》成绩×50%+加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资格复审

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3日(9:00至12:00,14:00至18:00)。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缺考科目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程序。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另行通知。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信息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1)符合报考限翠屏区“网格工作人员”岗位的,需提供由区委政法委、区委社工部开具的“网格工作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注明所属社区、类型及起聘时间);

(2)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需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注明是否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3)对户籍地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五、体检、政审、选岗、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加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加分分值还相同的,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相关规定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委社工部审核确认后,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一次。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区委社工部组织,招考社区所在镇(街道)参与,核实被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全面考察被政审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委社工部审核确认后,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一次。

(三)选岗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在同一岗位拟招聘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因选岗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委社工部审核确认后,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1.拟招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3.对取消拟招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委社会工作部审核确认后,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一次。

六、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上岗后相关待遇按照宜宾市翠屏区现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二)管理

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按照有关规定与社区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七、温馨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其他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加分、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选岗、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社工部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831-8227873

故障处理:0831-8247222

附件:

1.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社区综合岗)报名信息表.doc(现场资格复审使用)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3月21日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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