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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务员 > 省考 > 招考公告 > 2025年山西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5年山西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5-03-28 09:58:14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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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警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西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西北坊段799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警察学院计划组织实施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5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3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学院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等),由学院进行认定。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不能报考。

9.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能报考。

10.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警察学院2025年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名、本科生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山西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PDF格式)等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资格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sxjyrsb@163.com进行报名,要求邮件主题均为“姓名+所报岗位”。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报名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并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2.资格初审

学院收到报名邮件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公布。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

笔试和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警察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

4月2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5月上旬登录山西警察学院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警察学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山西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正反面打印于一张A4纸上)。

(2)本人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

(3)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山西警察学院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当天公布,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于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为7人,所有考官均为外聘考官。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警察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山西警察学院提交复检申请,山西警察学院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山西警察学院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警察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公安厅负责将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山西警察学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警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山西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警察学院。

政策咨询:0351-2953676

监督电话:0351-29536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山西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山西警察学院

2025年3月26日

原文标题:山西警察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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