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民航局公安局所属公安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各用人单位已与考生联系完成了面试确认工作,确认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公告发布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均须按照要求在体能测评当天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 居民身份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报名登记表。
4. 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应由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具有人员调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5. 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6.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7.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8. 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全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等考试测评期间,请全程携带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各招录环节及试用期内,对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定于3月23日,在南京警察学院仙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28号)组织进行。测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30前报到,报到后实行入闱管理,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作自行放弃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设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3个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
四、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与体能测评同步组织进行。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供用人单位作个性化评价参考。
五、面试
面试定于3月24日,在南京警察学院仙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28号),采取结构化方式组织进行。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30前报到,报到后全天实行入闱管理,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作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轮候至下午面试的考生将统一安排午餐。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分数×50% +面试分数×50%。
七、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察对象与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政治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 食宿、交通和体检等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试测评。
2. 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期间,考试测评场地实行入闱管理,电子通讯设备将统一封存保管。
3. 体能测评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可能会引起身体不良反应,测评时要加强自我安全保护,请勿在患有疾病和过度疲劳等身体不适情况下参加测评。
4. 本次面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 请仔细阅读公告事项,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准备。如有疑问,请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
监督电话:010-64091767。
附件:确认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公安部十五局(民航局公安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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